不過針對你的問題回答!!
我歷任交往過的男友沒有給我任何生活費。
現在的老公也是一樣,
我們生活費各用自己的薪水去支付,
再撥一筆金額存入我們共有的戶頭,
他不用養岳父岳母也不用養公婆!!
我只能說還沒結婚就這樣,我想結完婚後你會變更窮,會窮一陣子,
因為結婚真的是一筆大開銷,我看你和你女友交往狀況,金錢方面應該都你在支付的,
若婚後她不能體諒你,那必定吵架!!!
如果是月入10幾萬的,或許這些都是零頭
但是你的薪水也才34K,衡量自己的能力吧!
另外...反觀女生卻沒有嚴厲地斥責花這麼多錢
現在還沒結婚就這樣子,以後結婚呢?
親戚買房、兄弟姐妹結婚...這些費用也算在你這嗎?
醒醒吧!!
許尼爾 wrote:
以下應該不算固定支出(我很疼惜她所以我可以的話盡量給她好一點.這些都不是她要求的)
另外還有買了sony Z給她.21900(手機壞了)......我自己也買了一隻(上一隻用了快兩年.)
2手的香奈兒皮夾2萬(皮夾壞了)
我們即將出國的團費21900+花費希望控制在3萬5以內<~這是她的部份....(當然我也有去21900)
還有她孕婦的內衣 衣服10000
還有其他哩哩摳摳的
粗估這個月我總共花了18萬以上....13萬在她身上
我這輩子還沒有一個月花過這個金額@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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