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比較慘的!在澎湖念二專時認識的前女友那時打工兼差一個月24000~40000加上我爸媽給的10000元零用錢全花光!(那時同居+我負擔女生的學費+部分生活費)畢業後我念二技...零用錢外一個月要跟我媽借一萬元!工作後一個月薪水34K 期間還加上兼差外快可以多領25K左右!算算七年兩桶金就沒了!分手後一年...他就跟別的男生結婚了!原因是我有先天性缺陷+賺的不夠穩定!總結就是..真的不要幫別人養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