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說的是就算有遺囑,家人沒共識的話,那遺囑只是張廢紙
1.無不良嗜好,硬要說的話...嗜睡
2.做啥事都慢慢來...
很多兄弟姊妹........都是在爭遺產才會出現的
像我三伯也是去年 年尾去世
他們有2各小孩
大的姐姐
小的弟弟
但是姊姊我印象我國中時後就沒看過他了
有點類似離家出走吧
再來就不見蹤影
直到去年我三伯去世
結果~我三伯也沒去報失蹤也沒遺屬
哪時候房子要過戶時
結果還有哪個堂姊的資料在
說必須要他同意才可以過戶
後來找到哪個離家的堂姐
結果....本來想說給他20萬請它們蓋章同意
後面被黑到 要120萬
起碼10年沒回過家~~沒關心過哪個家
連他爸媽去世也通知過那個女人
連回來都沒回來過
現在有房產~~還派人調查市價
不然就走法律
其實法律真的是保障這些爛人
我們整個家族都知道這個女人 10年就離家了
他媽媽去世也沒回來過
現在爸爸去世也沒回來過
一過世開始要120萬
不然走法律
我堂哥也問過律師~代書
法律上真的沒辦法~~就是一人一半
當然我三伯住院很嚴重的時候
其實我媽有跟我堂哥說過
但是說實在~都住院~有多少兒女敢去說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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