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民永遠在一起 wrote:我認定她是我的真愛!...(恕刪) 好純情! 支持你一下,直接把想法告訴對方,嚇到就嚇到就都26歲了!我先看完其他人回的在來說。加油嘩!整串都反對....光看外觀就能相信愛情這是蠻扯的...愛情不是這樣的。個人感覺電話就算了、地址就太超過,可能已經嚇到對方了。
你只是想擁有她...而非愛她..你有哪些好條件可以讓人家放心的...撇除掉內心戲的部份.外在條件除了高富帥都具備了嗎..如果顯於形.那就是很恐怖的追求者了..還好是抒發情緒.但是紓發應該到臉書會更適合..famobile01.com.tw
寧民永遠在一起 wrote:我認定她是我的真愛!...(恕刪) 你要不要先照照鏡子?,自問一下,你憑什麼人家會喜歡你,且跟你結婚?高帥富?30cm?幽默風趣?都沒有,那d槽等你啦對方都已經那樣表示了,你只是讓人困擾的恐怖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