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自刪


只想喝冰水 wrote:
首先謝謝朋友借帳號讓...(恕刪)


驗傷 報警吧
自己的生命自己要顧

只想喝冰水 wrote:
首先謝謝朋友借帳號讓...(恕刪)


手機先設定一組快撥110的按鍵
下次他又準備動手你就給他按下去啊

另外要不要去轄區的派出所
請警察跟你回去看著他搬離
房子不是他的
理論上可以當他是陌生人吧

希望你可以順利解決
通常,臺灣警察很多為了他們自己省麻煩,能提出告訴的事務他們是不會主動提醒你的,甚至會跟你說他們也沒辦法處理,如果你自己不清楚沒提出告訴,他們就不會做任何事

所以自己要先了解有哪些法律條文是你能用的,只要法律條文適用,有提出告訴,他們就必須要受理,如果對方不受理的話,記下他們的名字和背章號碼(你有權要求警方出示證件),當場撥打02-2394-3644到警政署督察室

1. 如果房子的所有權是你的,不管是你買的還是租來的,你有權請對方離開你家,對方不接受,通知警察到來,然後你告訴警察情況,若對方死賴不走,你可以提出"侵入住居罪"的告訴

即使是租來的房子,租屋者房子的擁有臨時所有權,所以即使是房東沒經過你同意進入你住的地方或留滯不走,也一樣能提出"侵入住居罪"的告訴

2. 先對你的所有私有財物,包括家具雜物,拍照存證,若對方丟棄/損壞你的私有財物後,通知警察到來,依民法損壞賠償,對方應回復你的私有財物到損害發生前的原狀(即照片的狀況),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有重大困難的話,以金錢賠償損害,但賠償金額不能要求超過物品原有價值
恕我無禮
這麼差的男人
您也能接受
您自己也要負一些責任
循合法的途徑解決
我想很多網友都有提供方法給您了
您就自己選一選看該怎麼走

別再選擇這麼差的男人了
很多女人都因為怕離開
得不到愛
得不到依靠
所以寧可留在這個男的身邊
就算再差也要留在身邊
我看過身邊有些女性友人就是如此
明明不愛了
只貪圖男方給的錢.包吃包住
卻每天看她在FB上唉天叫地的
怎麼沒人愛...怎麼找不到真愛
忍不住問了友人為何還不離開
友人回答說
只因為她固執著這份愛
我說
妳是要他的錢吧!

做個聰明的女人
別做個傻女人



真的男人不壞 女人不愛啊
這種男人可以跟他相處5年也很不簡單
只想喝冰水 wrote:
首先謝謝朋友借帳號讓...(恕刪)


其實最重要的是...妳狠的下心嗎?

不狠~這就沒完沒了

步驟1 好好談~約到外面說 2天內搬走~否則東西丟出去~吃虧點給他搬家費~一車頂多一萬

步驟2 請家人來和他談~你自己沒辦法~就找長輩~沒家人的話~就找朋友~連朋友都沒有就找"里長"

步驟3 報警~直接告私闖民宅~不走抓去關

步驟4 約一大票朋友都到妳家~拜託他們來住3~5天~談

步驟5 出必殺技 他不搬~你搬~你去住新男朋友家~花一天功夫去斷水斷電自己家...

以上~都不要單獨一人面對

以上~都要看你自己~狠不下心~就自食其惡果~看自己報應吧

好聚好散當然是最好~小心~別被殺了~刀械類先丟光吧




只想喝冰水 wrote:
首先謝謝朋友借帳號讓...(恕刪)


你只能用苦肉計了 請他再打一次 然後有驗傷單 公家機關才有辦法介入
因為這社會講的是證據
沒辦法 嘴砲太多了
真的是請神容易送神難

就算搬走還要擔心生命安危

錄音/報警/搬家吧

光看就覺得超可怕的

這種身材打兩拳就暈過去了,還是別激怒他比較好
工作最長只做15天的人
你為何會看上眼勒?? 還同居
怪哉
我覺得在數落樓主眼光什麼的,我想也沒什麼意義了,
我也幫朋友處理過類似的情況,
通常會對女人動手的男人,不外乎就是欺善怕惡,

說了這麼多,樓主你會想要上來問網友,
有沒有想過直接問朋友呢?

是不好意思? 還是有其他原因呢??

找幾個要好的女生朋友聊一聊,我想它們總是有哥哥弟弟男朋友或男性朋友吧,
要處理這種事情,可以很簡單,也可以很複雜,
捉住弱點就對了。
  • 1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