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Pops wrote:滿十六歲 兩情相悅就...(恕刪) +1大大恰巧..我朋友是律師在我旁邊恰巧我某朋友也遇到,但是他30..女方滿16答案是..沒事的不要被一堆其他回答者嚇到囉只要滿16歲,又是交往的~就沒事舉證也一點都不困難..反而你可以大聲說要告他誣告就通聯記錄..MSN記錄..即時通記錄..FB記錄發票..7-11監視器..巷口監視器..朋友人證..甚至不認識的鄰居人證皆可
年輕的小女生很緊實嗎?做了之後很爽很舒服嗎?也不看看自己年紀都可以生的出對方了,還忘想要交往當男女朋友拜託你去照照鏡子,都是你自己下半身在養在作怪去付出代價吧,人是高等動物,不是路邊的野狗會是禽獸只會靠下半身去感覺,會被告也是你自己自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