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是叫俱樂部,夜總會,要自己帶伴的娛樂場所,
電影珍珠港內男女主角介紹隊友去的就是夜總會
美軍顧問團在台灣時中山北路上就有美軍俱樂部
國賓大飯店2樓也有夜總會
美祺大飯店2樓也有夜總會
宅男們,出門開開眼界,別只會上網,連個布魯司,華爾滋都不會跳

辣椒皮 wrote:
雖然我跟我男友是在夜店認識的,
可是我們在一起後就約定好不去夜店了
辣椒皮 wrote:
每次他朋友找他去喝酒我就會跟我男友吵架
也曾經跟他的朋友吵架
辣椒皮 wrote:
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幫他比較好
辣椒皮 wrote:
誰能跟我說我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