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於那個陳先生的話,我倒覺得他認識的人就比較…但就於一個妳已經分手的人來說,他打什麼,說了什麼流言,只要自已行的直坐的正,而現任的男友、他的家人也認可,有必要理他?而如樓上一些大大說的,現任的有過二段婚姻,真正一個會經營婚姻的人,不管是不是自已不好除外,就算是遇到不對的人,都不會輕易的走入婚姻的,您真的認為這是個好情人?當然這是您的選擇,您喜歡就好~~但所謂的超恐怖情人這個,真的是對方嗎?真的恐怖會這樣而已?
其實...樓主現在的心情跟他一樣就是三個字"不甘心"不建議您跟前男友一樣沒修養既然他怕家人知道,那就把"實情"告訴他家人就好了請對方的家長"嚴加管教"這一位已經"31歲的前男友"這樣做應該不過份,請他們自行處理家務事道歉的部分,以前男友目前已"龜縮"的態度...有點難啦此外 很多網友都在關注"有過二次婚姻的現任男友"只能提醒樓主多觀察,能離兩次婚的人必定有"過人之處"
個人也是不相信現任男友+1個人也認為按照文章所說實在不算恐怖情人而且樓主不想放過對方,對方找人出來橋,怎麼好像也不是不合理的事情否則問問律師這樣可有違法?不是恐怖情人就是兩段婚姻的男友樓主要不要交男友前要深思一下
只能說愛的時候,屎都能說是香~不愛的時侯,香的也會變臭~要在一起雙方都要同意,而分手單一方說分就行了!感情這種問題,有時很難說的清楚另外.....男方雖說有問題,女方也應該還有內情~現任也應該有過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