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你有做功課,知道不能隋便當保人。這家人連35萬元都貸不過,可見全家人有不可告人之事,連親朋好友都不肯幫忙,再者,他媽媽肯定沒把你當自己人,否則也不會要你當砲灰作保,反正以後有問題也是死別人的兒子,不是自己的女兒,這種女友分了也好,她似乎也在以退為進,用分手來看你會不會自己答應作保。
放手會是最對的,寧願借錢給她不指望他們家還錢,也千萬別去當保人那台車子萬一撞爛了,萬一又拿去借二胎三胎,還怎麼結束阿?還保那麼多,不如借個十萬八萬的就可以了!不然拿五萬給她去買台中古車就可以了!女兒還在讀書連父母都不當保人,肯定是父母不能當,父母為啥不能當?本身有債信問題?有官司纏身?堪慮阿!千萬別昏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