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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這麼廉價


微波加熱 wrote:
今天是我跟我女朋友在...(恕刪)

切吧...沒啥好說的

david210 wrote:
35萬的貸款都不過你...(恕刪)


+1

分了對樓主也好,
對方需要的是有錢的凱子哥...

微波加熱 wrote:
今天是我跟我女朋友在...(恕刪)


拒絕真的是一門藝術..
而一切也真的要看愛/傻到甚麼程度囉
我要妳一輩子開心快樂~

微波加熱 wrote:
今天是我跟我女朋友在...(恕刪)


買車子跟男女朋友有啥關係?
跟信不信任有何關?

她女兒是要嫁給你了嗎?
沒有? 那資格在哪裡?

法律告訴我們有兩種生物不能當

連帶保證人
畜牲

請想想拍照的目的是什麼?
雖然現在講這個對樓主來說還很早,但是如果考慮到以後會結婚的話,
我建議找一個會挺你的女人來共度一輩子,不挺你的,
你做到死也不會感謝你,因為他只想到她自己,有替你著想過嗎?
還好你有做功課,知道不能隋便當保人。
這家人連35萬元都貸不過,可見全家人有不可告人之事,連親朋好友都不肯幫忙,
再者,他媽媽肯定沒把你當自己人,否則也不會要你當砲灰作保,反正以後有問題也是死別人的兒子,不是自己的女兒,這種女友分了也好,她似乎也在以退為進,用分手來看你會不會自己答應作保。
放手會是最對的,寧願借錢給她不指望他們家還錢,也千萬別去當保人
那台車子萬一撞爛了,萬一又拿去借二胎三胎,還怎麼結束阿?
還保那麼多,不如借個十萬八萬的就可以了!不然拿五萬給她去買台中古車就可以了!
女兒還在讀書連父母都不當保人,肯定是父母不能當,父母為啥不能當?本身有債信問題?有官司纏身?

堪慮阿!千萬別昏頭了!

微波加熱 wrote:
今天是我跟我女朋友在...(恕刪)


你確定只有35萬嗎

只要你作保 其他欠的一樣找你
現在怎麼不要臉的那麼多!!
台灣人的矜持那去了??
找外人當保人?!不當還怪人家!!
別人的孩子是死不完嗎??
女兒怎不過戶先???


微波加熱 wrote:
今天是我跟我女朋友在...(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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