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gla wrote:
小弟的朋友今天對我訴...(恕刪)
趕快跟你朋友說,那是在試探,怎麼有這種呆頭鵝?
交往七年要變的話不會跟他講,如樓上大大說的,
要分的話也會先交了新的,確定再給個分手MAIL
至於怎麼辦...想婚的話早早去求婚,
如果還是想照計畫在年底求婚的話,至少也要先安定軍心
可以先放點風聲,例如
"我家人催我結婚,可是我覺得基礎還不夠...."
"我這樣幼齒結婚會不會太早?........"
"你認為結婚要不要先有房子?...."
無論如何,己經因此吵架了,先買束花送過去吧!
(看她個性,必要時直送辦公室),
套句古話(不記是三毛還是張曉風說的,也不古,但30算老頭,所以這算古話)
"女生是很好騙的,送束花,對她溫柔一點,就可讓她感動得什麼都忘了"
也許那是30年前的女生吧,我記得好像不是這麼好騙的
不過送花還是有用滴...
30算老頭,那我呢...要叫我阿公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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