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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怎麼做才能讓妳多在乎一點我所在乎的家人..


Kuocc wrote:
我尊重妳說不要和公婆...(恕刪)


良心話一句,
沒用的,放手吧~

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
除非你婚後有不跟媽媽來往的決心~

不然選擇妳現在的女友,
你將會在媽媽與老婆之間,
不斷地被拉扯,
你能撐多久??
莫零 wrote:
我有朋友就很孝順,一開始在選女友時就要求以後要跟父母同住
如果對方不肯,他連壓根就不會跟她在一起


對, 同意+1

如果認為結婚之後一定要跟父母同住, 不同住的話就是不孝的話,

奉勸這種男人, 交往之初 ,就要說清楚講明白, 願者留, 不願者自會離去.

還有對於這種男性鄉民來說,女人只分兩種, 一種是願意三代同堂的, 另一種是不願意的;

要交女朋友時, 應該要往可能願意三代同堂的圈子去交 ,千萬不要越級打怪,

至於, 女生的外在條件,身材,相貌,學歷,工作,家世背景,個性,能力等, 這些都不重要 ,

一切以報父母恩為重, 為了父母犧牲一點又何妨, 不是說"父母只有一個 老婆可以再娶嗎",

既然這樣 ,就應該在婚前男人做自我犧牲, 犧牲自己的喜好,幫父母量身打造挑選一個孝順的媳婦,

而不是婚前不吭聲,挑自己喜歡的,等到婚後才要求三代同堂(這是犧牲老婆),老婆不同意又說老婆不孝順,

又用"父母只有一個 老婆可以再娶"這話 來壓老婆, 這種人,只是犧牲別人, 來成全自己的孝名,

再強調一句,孝子們想要父母享受三代同堂之樂,該犧牲的是自己,犧牲自己的喜好,往孝女圈去找老婆,

不要越級打怪 ,還要別人為自己的孝順買單, 真是自私........................


Kuocc wrote:
我尊重妳說不要和公婆...(恕刪)


那你還娶他幹嘛??????????

Irene1058 wrote:
既然這樣 ,就應該在婚前男人做自我犧牲, 犧牲自己的喜好,幫父母量身打造挑選一個孝順的媳婦,

而不是婚前不吭聲,挑自己喜歡的,等到婚後才要求三代同堂,老婆不同意又說老婆不孝順,

又用"父母只有一個 老婆可以再娶"這句話 來壓老婆, 這種人, 只是犧牲老婆, 來成全自己的孝名,

再強調一句,孝子們想要父母享受三代同堂之樂,該犧牲的是自己,犧牲自己的喜好,往孝女圈去找老婆,

不要越級打怪 ,還要老婆為自己的孝順買單, 真是自私........................
)


+1
非常同意


大大 抱歉我要說一些比較難聽的話..

我覺得你一點也沒有男生應有的氣概!

這種女生, 就是要你現忿怒相, 在入門前一定 要一次就把她教好!

一定要表達你的憤慨, 甚至不惜分手都沒關係!

你連老婆都管不動,婚後要全家人背負你的包袱, 這就是你的罪過!

身從無相中受生,猶如幻出諸形象; 幻人心識本來無,罪福皆空無所住。

Kuocc wrote:
我尊重妳說不要和公婆...(恕刪)

為什麼不把你po上這裡的話直接和她說呢...
Kuocc wrote:
我尊重妳說不要和公婆...(恕刪)


我覺得板大可能要好好跟對方溝通一下
瞭解女方不想跟你家人認識相處的原因
除非對方可以提出具體的事由不然我覺得女方只是怕被拒絕而逃避
雖然板大的文章有稍微透露出自己家人被輕視的感覺
但我想女方應該不是有這樣的意思
只是會覺得能避就避

但如果女方曾經跟板大家人見過面的話我覺得板大可能就要確認一下
是否當時雙方相處情形不是很好
有時候在初次見面時一些眉角弄不好就很容易有心結
也有可能是因為這樣也說不定

elmolinLIn wrote:
那您有動手整理嗎?您有整理的話就不會有蟑螂了吧

使用一下引言功能別人比較容易看得懂你在說甚麼!
我想這篇應該是在跟我對話吧!
我是很想整理呀!可是都是他的東西我要怎麼整理!拜託他整理一下,他就回我說"我們家都是外勞在整理的!"意思就是說我該當個外勞去幫他整理!
大約十年前的某天有朋友要來,我拜託他將他在客廳中的雜物收走,他直接回我"不准來!"東西當然也不收!十多年來也沒有任何同事,朋友來過我家!
不過我不是樓主!我已經沒救了!幾年前我也跟我老婆分居了!他住一,二樓,我住三樓!不相聞問!只是為了女兒還繼續在一個屋簷下而已!

Kuocc wrote:
還沒發生就先妖魔化我在乎的家人
一般情侶關係就算了,更何況我都還已經提親了,的確,還沒過門我不能要求妳做什麼,但是如果我不說妳就不做,那就算過了門我還能期待妳什麼?...(恕刪)

套一句索尼九大大的銘言:分手吧!

這問題無解的!除非有奇跡(我就剛好遇到奇跡,才化解女王的心結)!

你若是娶她過門,我保證你更不能要求她這麼做!

放生吧!

Jacky99999 wrote:
除非有奇跡...(恕刪)

這個奇跡就是除非她需要你家人的協助,才會知道你家人的好!

當初我女王生第一胎後,對我說一個月有四個星期六日;我爸只能來我家探望小北鼻一次、另一次是我們回去探望我老爸,還有兩個星期六日是我們自己的時間!

就這樣,盧了一年多;最後一次我提一個假設問題:可否在我們家附近租一個小套房,這樣我就可以帶小北鼻過去找我爸?結果女王馬上哭了,說〝我已想好,你以前給我的錢、全部還你;小孩撫養權歸你、但我要有探視的權力〞!

我淡定地罵她:人家是貧賤夫妻百世哀!可是我們認識到現在我有花妳什麼錢嗎?生活上有讓妳簣乏什麼嗎?想不到只是提一個假設性問題而已,妳就說要離婚!我真的是讓妳過太好的日子了、以致於妳會想東想西!真是悲哀!

我心想,妳只要敢再提離婚、我就成全妳(所以說,〝離婚〞這兩個字別一直掛在嘴上!是有道理的!)!

後來女王生第二胎後,暫時請育嬰假回家休息。當時兩個小孩都有請褓母,一個月要花36000元。

我對女王說:休息就好好休吧!別把孩子帶回來自己帶、搞得自己很累而沒休到!她偏偏不聽,平常自己帶一個、另一個給褓母帶!

有時假日我必須值班、不能回家;這時後女王除了平常帶兒子外、假日還得去褓母家把小的也帶回來,這時候就必須自己帶兩個小孩了!那一陣子搞得她累得要死,幾乎連洗澡都不能洗!

後來她〝暫時〞同意我爸來幫忙!說實在的,我爸已八十幾歲了,抱小孩也不能抱太久、否則腰會酸痛!但是奇跡就這麼發生了!我爸能幫的忙只是在我老婆洗澡的短短十分鐘而已喔、女王就覺得很受用,幫了很大的忙!

從此,女王不再限制我爸何時才可以來;我爸現在是高興來就來、想回老家就回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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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奇跡!但可遇不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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