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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腳踏兩條船???

一皇二后

晚上要辛苦你朋友了

135~前女友
246~現任

星期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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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星期日當然是3p啊!!
還休息咧!!

修則 wrote:
弱者我朋友~昨天和我說
他被迫腳踏兩條船了
他原本和前女友同居~後來吵分手也就真的分了~前女友搬離他家
然後事隔3個月
他也開始交了新女友
沒想到 前女友知道了 就硬衝回他家 直接就硬是要住下來了 (前女友有他家鑰匙)
弱者我朋友現在整個不知道該如何才好 也不知道怎樣和新女友交待
被迫腳踏兩條船??
換成是你~你該怎麼辦??
(應要求~強者我朋友 更正為 弱者我朋友)


新舊女友的圖勒.....
現在住房子是租的?還是家人的?自己的?

(1)租的,當初是前女友名字承租,我搬走。
(2)租的,當初我的名字承租,跟房東說不租了,她要住請她跟房東簽約,我搬走。
(3)家人的房子,請房屋所有人出面,請她搬走,不然報警處理。
(4)我的房子,我搬走,租給別人,她不走報警處理。

先好好跟她說,現在有女友,如果她堅持私闖民宅,只好報警,如果當初是以她名
字承租的房子,自己搬走吧~

幾歲了,甚麼叫整個不知道該如何才好?還是要等到兩個女人都懷孕,再上來問不
知道該如何才好?

強制進入別人家賴著不走的戲碼~本以為在本土八點檔才看的到~

沒想到現實生活中也會真實上演@@

我覺得你朋友自己也很enjoy吧~不然怎麼會趕不走前女友呢??

如果換成是路邊的遊民硬要去他家住~他會趕不走嗎?? 一定是馬上報警處理的~

所以囉~~是他要不要趕而已~你不用替他困擾了~~



真的無言了,這年頭怎麼還會有這種事:

你朋友有當過兵嗎?

用強硬手段把她趕出去,這還需要人家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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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晚上想一起搞三人行?
什麼鬼東西...明明就很好處理..

報警不就好了?

最好是可以被迫劈腿的...

修則 wrote:
弱者我朋友~昨天和我...(恕刪)



鬧雙鮑事件嗎..........

foxm wrote:
把前女友轟出去+換鎖吧

我覺得這樣比較好的作法

都分手了還硬要搬回去住

我猜有兩種可能

1.是這女的想用分手來讓她在爭吵中佔優勢,想不到真的分了又不甘願
吵架就搬出分手的人基本上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建議轟出去分了吧

2.是這女的其實也沒有想要複合,就只是看到妳朋友又交新女友想搞破壞而已
來亂的還是轟出去


結論就是轟出去+換鎖吧...(恕刪)


+1


樹葉的走,是風的追求,還是樹的不挽留

心靈奧客 wrote:
等前女友把新女友搞走...(恕刪)


我朋友就是這樣
把新女友搞走之後就出國了
三不五時MSN查勤一下
害的我朋友到現在不敢交新的

我個人是覺得
男人還是要有點魄力
直接拒絕不是很乾脆嗎?
搞的自己這麼慘

哪裡被迫?
報警110說非法入侵
被迫?口嫌體正直?
仇恨只會令人厄運纏身,而那些獲得幸福的人,往往更懂得口出善語,對他人衷心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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