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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ansa383 wrote:
""心理一直覺得他值的更好的女人,""
可以愛他,可以為他組織出一個正常的家庭!

心有很多很多的不捨,但…還是要放手!,...(恕刪)


這不就是發好人卡!! 例如我配不上你之類的話....

親子之愛可以無私 但是男女之愛卻是自私的


妳對他的愛應該不夠深刻 或許是填補空虛

不過妳是個了不起的人 能挑戰善惡享受人性 這不就是人生嗎



我也覺得沒有什麼不倫
不離婚是為了小孩?
其實小孩可能比妳們想像的要成熟
分居了八年 跟離婚差不多了
小孩過去這八年應該也懂了這個家庭(婚姻)是有名無實

不如早點離婚 雙方都可以追求自己的人生

當然簽字不會容易
但是凡事有得有失

就算現在跟這麼男的沒有結果
怎知道過幾個月 會有另一個出現?
何必限制自己追求幸福的權利?
沒離婚 那小弟弟還願意跟妳玩
一離婚 他搞不好就怕了 反正吃到了 逃了不見蛋

妳信不信?


沒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在一起,就算妳有合理的原因也變無理。
不知道,以上的行為,在台灣的法律是不合法的嗎?
美其名是說為了孩子好,和不是孩子爸爸的男人在一起生活,就是對孩子好嗎?
言教不如身教,妳的行為小孩看在眼裡!
八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了,
因為妳的憂柔寡斷,妳只是滿足了妳在情感上的需要外,妳還做了些什麼?
妳讓妳合法的丈夫也曾經愛過妳的人,戴了八年的綠帽
妳讓現在妳以為更愛妳的人,當了八年的通奸犯
妳讓妳的小孩,在這八年裡生活在沒有爸爸,卻有叔叔的日子裡
成年人,做很多事情不要找一堆藉口,對做過的事情也要有相對的責任心

hjnmbnrx wrote:
沒離婚,就和別的男人...(恕刪)


你應該還沒結婚,年紀很輕


隨便的藍 wrote:
不就是妳不是那麼愛他...(恕刪)



其他的理由都是屁話...

保留人妻這個身份進可攻退可守

我想離開這個男的,沒多久妳又會有另一段"不倫"
生於世紀末,存於世紀初....

samansa383 wrote:
不知該如何對人傾訴,...(恕刪)

說不定妳離了
他就不要了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hjnmbnrx wrote:
沒離婚,就和別的男人...(恕刪)

真不知道這位正義魔人在鬼叫什麼
懂個屁

samansa383 wrote:
不知該如何對人傾訴,...(恕刪)


這算啥不倫戀阿


s9320330 wrote:
真不知道這位正義魔人...(恕刪)


真的
正義魔人滾遠點
在法律上雖然...
但人要勇於追求真愛
有時一些最美的回憶最美的事物....都是從錯誤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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