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ansa383 wrote:""心理一直覺得他值的更好的女人,""可以愛他,可以為他組織出一個正常的家庭!心有很多很多的不捨,但…還是要放手!,...(恕刪) 這不就是發好人卡!! 例如我配不上你之類的話....親子之愛可以無私 但是男女之愛卻是自私的妳對他的愛應該不夠深刻 或許是填補空虛不過妳是個了不起的人 能挑戰善惡享受人性 這不就是人生嗎
我也覺得沒有什麼不倫不離婚是為了小孩?其實小孩可能比妳們想像的要成熟分居了八年 跟離婚差不多了小孩過去這八年應該也懂了這個家庭(婚姻)是有名無實不如早點離婚 雙方都可以追求自己的人生當然簽字不會容易但是凡事有得有失就算現在跟這麼男的沒有結果怎知道過幾個月 會有另一個出現?何必限制自己追求幸福的權利?
沒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在一起,就算妳有合理的原因也變無理。不知道,以上的行為,在台灣的法律是不合法的嗎?美其名是說為了孩子好,和不是孩子爸爸的男人在一起生活,就是對孩子好嗎?言教不如身教,妳的行為小孩看在眼裡!八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了,因為妳的憂柔寡斷,妳只是滿足了妳在情感上的需要外,妳還做了些什麼?妳讓妳合法的丈夫也曾經愛過妳的人,戴了八年的綠帽妳讓現在妳以為更愛妳的人,當了八年的通奸犯妳讓妳的小孩,在這八年裡生活在沒有爸爸,卻有叔叔的日子裡成年人,做很多事情不要找一堆藉口,對做過的事情也要有相對的責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