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他國的公民嗎!?不是的話~頂多是打工仔~半年就要回台一次!!這樣對女方一點保障都沒有~你的問題太籠統...列出 男方的家庭狀況 財力 有無房產(國外) 工作性質+職務 是否男方父母也住在國外 等等~不然這樣嫁過去~女方肯定沒工作証(整天再家打蚊仔喔)我有個同學他姐姐就是嫁到 新墨西哥州 (有夠荒涼~個人覺得)不知道他哪來的勇氣~(大概就是喜歡老外吧~所以就嫁了)wsws wrote:如果男友在國外工作希...(恕刪) wsws wrote:如果男友在國外工作希...(恕刪)
條件...跟嫁不嫁沒關係。愛他,不一定嫁。彼此相愛,才嫁。條件,他有,我也有,人生會有很多事需要協調,這只是其一。對他,工作重要;對我,親人重要。總有解決辦法。要是兩人都學不會各退一步,這種婚不要結。能忍(遷就)也不要,除非有忍一輩子的覺悟。結論:是我,我會嫁。但至少要讓我每兩個月回家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