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妹殺手 wrote:我跟現在的女友交往近...(恕刪) 學潑糞雙煞,每天朝她臉上潑糞,她如果還不離開你換你每天朝自己潑糞,這樣他也還不離開你那只好娶了他吧,然後每天在車上車震,震到天長地久,海枯石爛吧~
胖妹殺手 wrote:我跟現在的女友交往近半年,當越了解她就越覺得她不適合我所以我希望能跟她分手,好幾次提出分手她總是拒絕或是提出分手費10W(恕刪) 老實說,我不懂這種問題有什麼好問的?!「分手」還需要雙方同意?!是跟牽手連續劇一樣,有簽什麼契約書??!就算她拒絕跟你分手,你不理她,她能耐你何?!一哭二鬧還是三上吊
胖妹殺手 wrote:我跟現在的女友交往近...(恕刪) 把你的動產(現金汽車古董有價證券投資等)+不動產(包含房子)全部交給銀行信託,再去法院公證一份遺囑(內容說你百年後將把名下一切捐給慈善機構,宣告任何法定繼承人皆喪失繼承權),保證她明天開始都不會再理你這個人了,當然她目前不能是有孕狀態。記得公證文件要影印一份雙掛號寄給她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