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提妮斯 wrote:這位先生好激動喔0....(恕刪) 我覺得你搞錯重點了在婚姻的觀念裡兩個人組成一個家庭個人必定會有所犧牲不可能還保持著婚前的所有一切夫妻必須互相, 包容, 協調只要兩個人說好就好只要其中有人不願意犧牲(負責)這個婚姻必定有很大遺憾所以沒有覺悟的人奉勸別結婚不要害人害己
看地方啦 , ...我看09年的新聞挖哇哇 孝順情不順 裡面很多案例..甚至到現在還存在我實在不知道該用文化才是歧視去形容... 重男輕女的地方 , 如果是我我是不會去的 , 因為這點再生男生女的差別待遇就會很悲劇 難道又會陷入一定要生男的壓力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