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竿遊 wrote:家姐在外闖蕩五年之後...(恕刪) 樓主跟我情形也很相似,我養七年了,當初也有想過要送給別人領養,不過現在很慶興自己與家人沒這麼做,再怎麼說都是自己的親人。我也把弟弟當自己兒子了,我很疼他。其實養小孩不見得一定要花很多錢,像是現階段唸幼稚園,建議你可以去問問家扶,如果資格符合的話,唸幼稚園幾呼是不用花到你半毛錢的,而且還有其它補助。
魚竿遊 wrote:家姐在外闖蕩五年之後...(恕刪) 沒錢在讀什麼月費要一萬多的,明明有很多是很便宜的啊!另外你姊如果跟別的男人跑了,小孩就送去孤兒院吧,不然你要養一輩子嗎? 又不是你的小孩就算你養他一輩子,他也不會感恩的! 有些社會案件你自已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