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酷的豆豆龍 wrote:
但是!我由衷建議~既然已經砍了人一刀!
就請別在"趕盡殺絕"~畢竟被搶的已經夠可憐的了...
當初我的一位女性好友~
她的男友~就是被她的好姐妹給搶走!
搶完就算了~竟然還在那裡造謠生事...
把我的好友整到身心俱疲...傷痕累累.....
非得搞到我們這群好友有動作了!!
她跟她的新歡才肯就此收手.....
沒錯,這情況還真的是有,本王前陣子遇到一個例子跟你這情形一模一樣,把了人家的女朋友還到處造謠,企圖讓這些共同認識的朋友與對方疏離,當然,這種事傳到本王耳裡,絕對是管定了,本王當場把所有人通通CALL出來對質,造謠的那一方當然是雞嘴變鴨嘴,人真的不要趕盡殺絕,不然遇到本王這種狠的,絕對會非常難看,哇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