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光想我就覺得很靠北....以生意人眼光來看這真是一筆暴利, 八十幾歲可以活多久? 說不定性功能都沒了勒, 而且只要忍個三~五年(運氣差的十年) 等翹掉後說不定可拿到一筆可觀的金錢跟台籍, 啊萬一在台灣發生什模事還可以依法強迫這些小輩收拾麻煩, 用三五年買一輩子法律關係~爽弊. 在者搞個私生子出來不想養然後躲回大陸去..
引用某篇文章 Nelson5的文章對比在2000年以前台灣和中國, 以前一堆大陸妹偷渡到台灣賣淫, 現在幾乎很少聽到, 現在比較多的是印尼和越南的來賣淫, 縣再來台灣的中國人反而是來消費的, 當你在自己家鄉可以賺到一樣或接近的收入, 誰會想離鄉背井, 冒著被遣返的危險到異鄉賺錢...把這告訴你老爸看看會不會清醒一點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抱歉沒想到你父親清醒...(恕刪) 謝謝您的體諒!子女盡孝,從來沒有足夠的一天。所以大家對我們子女不夠孝順的質疑,我們都虛心接受。如同現在將此事揭露,也不太應該。只是現今方寸大亂,所以希能有更高智慧,圓滿處理。
如果你父親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或財產微不足道,就由他吧,對方就算嫁過來,跟你們的關係只是姻親,你們對她不會有任何義務的,而且你父親是否活得夠久能讓她拿到台籍也很有問題,拿到了就當她照顧你爸多年的對價就好了。
cedric8tpe wrote:至於房子、錢財,我們子女都覺得那是他的成果,他有權力支配。現在最不願的是多了一個"收屍隊"親戚,日後是否需負擔照顧或處理其的捅婁子?!...(恕刪) 如果是我,就會先去找律師討論,但不是為了阻擋這件事,只是為了預防性的保護自己,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對於那個女的,你爸爸一定是很感謝她的,這種緣分真的是可遇不可求,只能說你爸命好,不要說人家貪圖錢財,換作是你,願意嗎?死前最後一刻的嗎啡,價格就是這個人世間所有的財產。
我姊夫的爸爸也差不多是這年紀,跟元配離婚後又去大陸娶了一個,還在當地買房子給她。結果她一拿到身分證,馬上就說要辦離婚。結果現在姊夫的爸爸生病,還是元配不計前嫌回來照顧他。當時,姊夫的爸爸是將財產先分配,預立遺囑後帶到法院公證(這可能要花點錢請律師還是公證人),我們都在猜應該是那個大陸人原來可能以為拿到身分證之後在爭產會順利一些,沒想到已經先預立遺囑,所以才在拿到身分證之後就吵著離婚,接著就回大陸去不來了。按樓主的狀況可能要趕快處理,萬一婚姻關係真的成立,那就會很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