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請問朋友在fb上謾罵我3字經可以提告嗎

你都快三十了還這麼幼稚
我嘴巴也是砲了點
不管什麼年紀的男生,難免起口角
你就沒認真或開玩笑罵過人?
何況還是朋友兼團員不是被陌生人罵
有時候人在氣頭上講出來的話本來就比較難聽 男女都一樣
真的是朋友有什麼不能好好講?
一個巴掌拍不響,你自己要跟他在臉書起爭執,被罵完來發文取暖要告他?
臉書是一個你的朋友跟他的朋友都能看到的情況
你公開發佈狀態給他難看,又怎麼要人家給你好臉色?
真有閒時間跟耍認真的話,當下看到拍照存證,去警察局報案啊
啊上來543的一堆,不是取暖就是討砲
要是女生看到你這樣,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說 講好聽點說你"沒肚量"
告贏拿他錢怎樣?以後茶餘飯後拿出來說說嘴,誰聽到會想鼓掌?
自己定義"朋友"這兩個字吧
100%成立公然侮辱
樓主去給他教訓吧
讓他知道講話要負責認的

kornkorn78 wrote:
請問朋友在fb上謾罵...(恕刪)

我對於"生意"那一段故事比較感興趣 ....
4先生就是一個很粗的人, 說話粗行為也粗
這種人就把他丟在歷史的垃圾堆裡
別跟他較真

消消氣, 記得自己比他有修養
其實你提告的時候那拖得落落長的時間會讓你一直氣著一直傷身
一方面對結果又有期待
也等待著看他的反應
如果沒有自己想要的結果
又會更搥心肝
他真的不值得你花時間心力或是金錢

而且看他的行為
他就算道歉也不會是真心的
被處罰的話心裡只會咒你咒得更難聽
而且就算被處罰你也不會更平衡的
他說一兩句話就可以把你煽動到這種程度
他早就達到目的了
不跟他計較不理會他就是他的失敗
也算是最大的處罰了

kornkorn78 wrote:
要聽故事媽


聽完後.....







這種芝麻綠豆小事也要打官司,簡直是浪費司法資源。



Molonlabe wrote:
聽完後.....

...(恕刪)

不要把私人恩怨拿到法庭上面去
法官跟鄉民沒那麼多時間陪你玩
律師也許可能會有
如果你願意先交10萬塊出來
好難理解, 我沒有交過會互罵的"朋友"
都會罵xxx了還叫朋友, 你們的交友模式真奇怪~~~

還有你文中有提到什麼生意的事情
我覺得對方應該不爽你很久了~~還說是朋友只是做作樣子罷了
https://jin.tw
都擺明了不想參與練團了

你還可以約4次

公然侮辱,成立
可以去簡易法庭,不用負擔什麼律師費之類的,也不需要冗長的訴訟
精神賠償!!?當然有,但是多少錢你要能夠舉證(醫生證明,影響作息,之類的)
這種案子通常會陪個幾千到幾萬,然後罰幾萬(之前有三字經,罰錢加上賠錢總共3萬)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Diablo wrote:
吃飽撐著沒事幹有閒錢是可以去告告看,沒人會保證你會勝訴
官司拿到的錢其實不多,會得到的是跟朋友撕破臉和勝訴時的爽感(其實也沒多爽)...


這倒是...

算勝訴
賠你三~五萬..差不多啦..
有正常工作的人...這點錢還付的出來...也不會痛...
30萬就會痛了....

面子?...這會有啥面子....
所有人都知道他罵了你,你告了他...就這樣...
萬一他對其他所有人說...
我只是隨便講講,他就告我...你們以後跟他講話小心點啊...
你會更不爽吧

這種朋友就不如不要....
樂團...管他嘞.....把他踢掉...散掉啊...
對結婚的朋友不好意思...有別的方式可以補償...


4先生"說實在的,我度量真的很小~ 你最好別惹我!! 我不是開玩笑的!!"(其實這句話已經構成恐嚇了吧?)

不...不算....
如果他對法官說...我打算把他以前的事通通跟別人說...讓他難看....
也是凹的過的...

構成恐嚇...要直接(對你發生效用),具體(預計採用方式)...
EX:對你說...
下次見面要打斷你的腿,

走路要看路..不要被車撞了..(有被判恐嚇的案例...)

如果說...你不要XXXX...我會打人的....
這樣不算恐嚇...
(當然...他打了你...算傷害...)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