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人家外出(不管是不是約會)~又不肯買單(當然事先會說好做啥活動~在能力範圍內請客)~似乎沒啥誠意~更何況人家赴約在不用出錢的情況下~也比較答應你的邀約是吧?你要女生給你機會~好讓你有機會推銷自己~卻一點成本就不想付出~光這點來說~我就比你容易約出對方赴約是吧?(這人肉市場裏頭是很競爭的)另外...要是對方也願意各付各的~那就當自己賺到了!
我是男人,一個中年男子!我挑對象的眼光和現在年輕人很不一樣;一定是挑一個能夠走一輩子的女人 (當然基本相貌不能太差,也必須有優點,例如做事實在、單純、顧家‧‧‧)!看好,就下手;從一開始主動出擊,到最後不論是否有追到,都是我出錢、也不後悔!==================================================================================我花錢不手軟;也許我追女孩的時候,一年要花 50 萬元 (每週六日都上餐廳、出遊;還必須一起養 6~7 名同事。)!就算沒追女生,我個人買東買西可能一年也要花個 20 萬元吧 (不含吃住、純粹東買西買的花費)!可是我追到以後,她可以控制我的錢、一年幫我存 80 ~ 100 萬,這是有形的;無形的,她幫我料理好家事、處理得有條不紊。大家說花大錢追這樣的女人值不值得?她,是我女王!我花這麼多錢追妳,因為妳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