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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把外遇對象帶回家,叫老婆稱她「妹妹」


sweater1125 wrote:
朋友外遇的事「又」快...(恕刪)

YA~~~~~~~~~

youngmth wrote:
換成是我的話我也不會聽你的。除非你朋友決定不論如何都要跟這個小三一起,那這個方法勉強還能考慮。不過,如果事先不跟小三溝通好,到時候老婆叫了妹妹,小三不願意叫姊姊,問題說不定更大。


如果小三願意叫姐姐呢 那不就瞬間從大慘劇轉變成一則美麗的故事

不可忽略小的可能性也得去試,因為其他結局都更爛
其實小三那邊是好喬的,因為那女人一開始就已經知道自己是第三者

該離就離一離,什麼鳥方法,你老婆偷人最好你也心平氣和,稱他一聲弟弟,那我認為你帶種
看了之前發表的文章

典型的
近朱者赤
近墨者黑





這招是 36計中的 驅虎吞狼嗎!?

都要攤牌了~何必把兩個女人拉入戰圈,
是男人就自己處理好,不要引起女人的戰爭

S大發文的週期到了嗎?
sweater1125 wrote:
朋友外遇的事「又」快...(恕刪)
他老婆可不只是可以訴請財產的部份 還可以額外控告這對姦夫淫婦其他賠償...

真的官司打下去 真的是會很慘烈...不過最倒楣的一定還是你朋友...

但是這是他應得的 我不覺得他應該要有機會逃過任何制裁...
小三是不是"對面"的,別搞到最後和近日新聞播的台商一樣,不然您朋友恐怕不但沒齊人之福可享,倒是有官司可吃......

sweater1125 wrote:
朋友外遇的事「又」快...(恕刪)


朋友…
我看是你自己吧

外遇就該死了,還出那什麼鳥招…

自動消失在地球表面吧!

sweater1125 wrote:
朋友外遇的事「又」快...(恕刪)


樓主真是害人不淺!!
我以後要謹慎交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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