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sse wrote:人跟人彼此相處,互相...(恕刪) 老實說我覺得這種癡漢擺明已經是到白目的程度了你客氣的跟他自我介紹我都認為完全不必要!他算哪根蔥? 而且他根本已經把你當成隱形人在看待了樓主 你不硬起來真的不行一不做二不休 找個殺手去把他幹掉不然直接把他的女朋友找出來四個人當面攤牌!最好旁邊還有第三人證在場看他還能耍什麼猴戲
gesse wrote:人跟人彼此相處,互相...(恕刪) 哇靠!最後那句太超過瞜!!!是我就直接打去嗆它了...會不會太OVER了...我想既然簡訊都有了..我想可以貼一貼上網給那個男的好看了....至於妳女友方面~~~恩~~~我想你應該知道該怎麼做了....同學~~我胚!!!
看完所有回應 綜合三種不同的看法1. 男女情愛 你情我願都還沒結婚 各自都有權利比較 找到其他更好的對象前陣子我也是這樣被我女朋友分手...2. 男女交往 應有道德這是古時候的道理 現代社會沒屁用 男女朋友只不過是好一點的朋友並沒有各自的約束力 但真的會以男女朋友道德為重的又有多少個你綁的住他的人 不一定綁的住他的心3. 男女之間 不該糾葛感情的事情 不太建議用暴力解決 什麼糾纏 什麼辣手摧花討價還價 最後到頭還還不是一場空 是你的就是你的 我相信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上真的需要充實自己 管他別人去比較長的普通 態度普通 個性普通...先天比別人輸了口才跟金錢就想辦法去爭取 不是要你偷搶拐騙 而是要你認清事實對方 是對是錯 不關你的事情 決定權在你女朋友有什麼問題 溝通討論看看吧如果你女朋友不願意溝通那就是..1. 最後肯定分手 (因為這是她個人喜好 跟我前女友一樣 喜歡被哄被追)2. 肯定暴力相向 (劍拔弩張 嘴砲餘生)3. 寧願順其自然 (隨便他吧~反正你也有權利找到比你女朋友更好的)
沒錯 就真的是白目.....提示他,他卻依然故我....擺明的跟我搶,好歹你也自己的女友分手,再來跟我搶這樣才有競爭力....連自己的女友都沒分手,就先來這招,真不曉得你是不知狀況嗎?.....angus0106 wrote:我覺得如果女方立場堅...(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