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說你有兩種選擇:分手!看破!不是我看不起她!而是酒店本身會引發的感情問題比你預估的還嚴重很多一.一"你現在遇到的只是小CASE!看太多了= =唯一拔草除根的方式就是她離開那裡!參考資料:以前曾在酒店混過一年多的我
桃園阿慶 wrote:只是小弟很重感情.曾經一年多他也為我付出不少不想要萬一誤會了那會造成遺憾(恕刪) 金錢上的付出嗎??如果是的話,那你應該知道自己在交往上的定位吧!!--------------酒店也有烈女,但幾杯黃湯下肚任何原則都可以不再是原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