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是禮尚往來,吃你一兩,還你一斤;送到這麼高貴的物品,要雙方關係非等閒才能這麼做不過是基於比較知心朋友才這麼做但看起來似乎是對方..一廂情願而已若覺得承受不起...很乾脆的退了吧吃人手軟~~拿人手軟 妳想要怎樣的風評妳自己就怎麼辦還是保持低調些,純樸些的形象比較得人喜愛!
dora77 wrote:我覺得既然之前就有經...(恕刪) 認同!!!要不得啊!!不是禮物要不得,是妳這女人要不得..甚麼心態!!!!那個男人真可憐,被你這樣糟蹋心意....還放上網路取笑,妳心也太壞了.真想發動人肉搜索把妳找出來.妳就能明白那種赤裸裸的被嘲笑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