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大要慶幸......如果是在訂婚後、結婚前兩個月發現男方有曖昧信件和對象,那才真的欲哭無淚,假如又交往超過九年以上。人生的路還很長很遠,這種搞曖昧的個性很難改變,原諒要承擔的時間風險很大很大,換個新對象,會更幸福。
fanny8305 wrote:我不放棄再找終於看他一封他改密碼的信終於讓我看到他的東西了,更是晴天霹靂,我愛你那些已經不算什麼了更誇張更讓我了解到我的世界一夕之間全反了...(恕刪) 好奇~~~看到他的東西…?? 指啥??開頭的那段話,還是另有其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