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我不會給, 因為怕還會有下一個來要錢的理由.2. 堅持你的原則--就是要陪她去事完付錢走人.3. 沒共識的話就擺濫--擺明是要坑你.4. 若還心疼她, 簽個切結書後給錢.我也覺得撒謊的機會很高, 直接問她是不是缺錢花用好了.
a147zt wrote:前兩周才分手的女友!...(恕刪) 不管是不是真的,就給她吧,就當是分手費這樣以後就算是騙你,也再沒藉口了在道德而言,墮胎對女生的身體有很大的影響多做幾次,或許往後無法生育,這樣的代價不是男生可以付出的無法生育這種事實,不該由女方來承受雖然女方騙你在先,但仍無法掩蓋你傷她身體的事實
前女友又不是第一次跟你講夾娃娃的事,還這麼扭扭捏捏的~事情不單純~~中出的代價=也許不是你的小孩~~還去簽名陪同出錢去夾!花錢繳學費吧~~陪同的話就免了~~都分手了~孩子都不確定是誰的了~幹嘛留下一個的紀錄更何況板大覺得前女友都不老實~如果版大家裡沒有剩很多的話~我想女孩子不會自找麻煩生下來~安啦
joannepro wrote:版大,看來你真的要跟你女友分手,因為她根本就不老實,照你所寫的是你女友有新歡有中獎,新男友沒錢拿掉,所以回頭過來找你當提款機~...(恕刪) 被你看出來了~ 這就是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