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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勞基法的人幫幫忙


fzz wrote:
依以我前述引用施行細...(恕刪)


年度不代表一定是用一般日曆年度

也會有會計年度等不同規定的年度解釋





感謝熱心捧油們~~~


至於提到"應"到底是給該還是不給該

在我感覺

如果老板默默沒說

我們是也得不到這一塊呀...........

所以我的特休無望了

還是砍掉重新換工作好惹 ==

清清草原 wrote:
感謝熱心捧油們~~~...(恕刪)


趁著可以換工作,趕快換
太多不無良老闆
親人的公司也是,還規定請特休要前一個月請,臨時請的都算事假
還有一堆公司用啥全勤獎金的,請假就連全勤獎金都沒了
所以不喜歡啥底薪+全勤+專業津貼......一堆的公司
還是實在的底薪就是全薪的公司好





現在景氣有好轉一點
能換趕快換吧.
不要到了35歲左右.
還在找自己理想的工作.
這種沒良心的垃圾老闆太多了.
如果這樣說,
那四月到職,
年終獎金怎麼拿?
不是都按比例?!
哪有遇到什麼就轉彎
年終獎金這種東西
按比例發是你幸
因為這東西政府沒規定一定要發
上班族四不一沒有: 不懂要問,不會要學,不爽要忍,不行要撐,沒有什麼事是做不到的。

anny1218 wrote:
年終獎金這種東西按比...(恕刪)

這當然
有拿到是按比例拿
但法律有規定的卻有一堆毛可以規避
你敢據理力爭嗎?
你敢申訴嗎?
台灣的勞基法對企業都是"輕罰"而已,
開除一個妳/你, 後面還有一堆人等著呢!!

abcgay wrote:
你敢據理力爭嗎?你敢...(恕刪)

台灣人就是因為不敢據理力爭
所以永遠都是惡性循環

加入工會吧!!
讓工會來替你出面
我記得勞基法是說: 年資1~3年者,給予特別休假7天...
但沒明確的表示是必須做滿1年以上還是依比例來給
我想這是政府與企業間的默契吧!!

我所屬的公司是一進公司就依比例給休,不必非得滿1年

其實工作就是工作,只要對得起自己,對得起公司,不必非他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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