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清草原 wrote:感謝熱心捧油們~~~...(恕刪) 趁著可以換工作,趕快換太多不無良老闆親人的公司也是,還規定請特休要前一個月請,臨時請的都算事假還有一堆公司用啥全勤獎金的,請假就連全勤獎金都沒了所以不喜歡啥底薪+全勤+專業津貼......一堆的公司還是實在的底薪就是全薪的公司好
我記得勞基法是說: 年資1~3年者,給予特別休假7天...但沒明確的表示是必須做滿1年以上還是依比例來給我想這是政府與企業間的默契吧!!我所屬的公司是一進公司就依比例給休,不必非得滿1年其實工作就是工作,只要對得起自己,對得起公司,不必非他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