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情小明~ wrote:
我是報導中的男主角只...(恕刪)
我只想問...
為什麼該女生內衣是折好放在床頭?
難道你都沒看到她的頭?
~悲情小明~ wrote:
該女生內衣是折好放在床頭,
她MC來肚子不舒服,我在那陪她聊天(我吃東西喝飲料)
我唯一使用的是拉肚子使用過的廁紙(好老梗的劇情,不過唯一我用過的衛生紙也就這個)
其於就她使用過的衛生棉跟擦頭髮的衛生紙
沒有發生關係,當然也就不會有遺留什麼證物,這一點是很站的住腳
唯一的最大問題是晚上三點我人還在那
(傍晚我帶她去住宿後,我就離開了,晚間約十一點多去載她出去吃消夜,約一點多返回飯店)
PS:認識半年共見過幾次面,也沒有什麼合照,更沒有什麼鹹濕的對話可以被發現
基本上~我不太擔心老婆告的成
重點:原本已經有初步的協議離婚,因為這個事件,老婆律師提出多百萬以上的條件,不答應就要告我(已經提告),我是公務員身分鬧開對我一點好處也沒,以此來威脅我,不答應條件就告我,把事情鬧大
問:單就這案件,我能不能反告我老婆誣告?若是一審終結前她撤告,我能不能告她誣告,因為已經造成我相當大的困擾(處分,本年度考績...以後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