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上路如果你堅持那是所謂的保障(你怎麼沒想要買棟房子送老媽當他的保障?)他跟你先辦登記婚再說,懷疑其實是你準岳父想搞鬼,試試看說明先看房子表明購買意願也有購買能力,然後談婚事,結婚成家,結婚在前成家在後,有了老婆再買房子~不遲
朱大美 wrote:絕對要想清楚阿!都還沒結婚怎麼可以先登記在他名下呢?是我的話會先登記在我名下結婚之後再過戶給他 你母親是對的。千萬別一時給鬼遮了眼,答應了現在還不是你岳父的人的不合理要求。若是結了婚,要兩人共有或是過給老婆是你們有共識就好。但婚前買房若女方沒出到一毛錢,沒理由要買房子掛她的名字。除非你錢多沒處花,不然現在答應她們,以後若有什麼變化都沒權利後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