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oh050033 wrote:四年耶...還蠻佩服這位"同學" 相當出我也是暗戀一位女生四年,從國三一直到大一,之後在一起...不過在一起反而是幻滅的開始,發現對方並不是你所想像的,甚至之後分手還有些不愉快不過那都是年少輕狂的時候啦,也是人生必經之路!現在回想都很可笑...
zazazaq wrote:就再昨天 我和我喜歡...(恕刪) 先給你表揚一下~有GUT~多找共通話題有機會就約出來~這樣你才有面對面機會培養感情~你下一步重點來了~有機會就要牽她手~她沒拒絕就是認了你 應該不用再說了還有~一旦牽到手 約會途中無論如何都不要放開~先跟你說 感覺會很讚的喔~
我覺得女生現在只是把你當好朋友不希望因為你的表白而斷了朋友關係但是願意多跟你溝通看看有沒有這種男女朋友的Fu這時候 切莫遲疑主動帶她過馬路還不客氣牽起她的手向前行到了對面很肯定的告訴她"從現在起,我不想放開"勝負立刻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