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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財產全被女友帶走了


andrea7103 wrote:
如果女生說是你自願要給她的,也沒辦法吧.




假如是贈與的話
怎麼可能把每個月的收入和財產全部交給女生?
再加上雙方是男女朋友
這個情況是符合社會上某些預備結婚男女的習慣
為了將來雙方共同生活目的,男方預先把財產交給女方管理
所以要證明雙方是「委任」而非「贈與」的關係並不困難

況且假扣押並不需要有強力證據,只要形式上有理由就可以,
假扣押的精神是先把財產凍結,雙方再慢慢去法庭上告
宋太宗訓示公務員:「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babycat_tw wrote:
我朋友每月薪水約6~...(恕刪)



好可憐!
祝樓主早日找到捲款而逃的女友!


1.照理說,提款機一次只能領3萬!
若要全部提款,勢必要在銀行櫃台提款,查一下最後提款在哪個分行,調監示錄影帶!

2.查一下,汽車有沒有被過戶!



3樓主把女友的照片公佈出來,相信靠01人肉搜尋,不出幾天或更少的時間就可以找到人了!





1. 你朋友真北七
2. 這種東西就不用找法律了,抓出來載到山上準備洞,逼他還錢卡重要
技嘉 5670 512 HM 1G , 210 512 TC 1G 這種混淆消費者、不老實的廠商,我唾棄你 2010/09/28

babycat_tw wrote:
交往10年後(是女友不肯嫁)的某天...(恕刪)


都10年了,沒認識些親朋好友什麼的嗎??
babycat_tw wrote:
交往10年後(是女友不肯嫁)的某天,其女友將住處的東西搬光,把車開走,
朋友才驚覺去銀行查自己的帳戶,自己的帳戶只剩下300元。10年的積蓄全沒了。
女友手機已經停話,人不知去向

基於你的狀況我大約適用部分法條給你參考。
1.民法所有權765條:
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

2.768條:(動產所有權之取得時效)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

3.768條之1:(動產之特別取得時效)
以所有之意思,((五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取得其所有權。

初結論:這位女性心機重,城府深。
你可以用(自己的帳戶只剩下300元。10年的積蓄全沒了。)以違反比例原則提出訴訟;想當然耳......

這是開玩笑的
單純與簡單!

babycat_tw wrote:
我朋友每月薪水約6~...(恕刪)

爽到客兄了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MY SHARP wrote:
基於你的狀況我大約適用部分法條給你參考。

1.民法所有權765條:
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

2.768條:(動產所有權之取得時效)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

3.768條之1:(動產之特別取得時效)
以所有之意思,((五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取得其所有權。

初結論:這位女性心機重,城府深。

你可以用(自己的帳戶只剩下300元。10年的積蓄全沒了。)以違反比例原則提出訴訟;想當然耳......

這是開玩笑的


這...你確定這些法條真的可以這樣適用嗎?

1. 金錢算是民法上的動產嗎?
2. 帳戶是男方名字, 何來占有事實?
3. 就算金錢算物權, 按這種時效算法, 也只取得10年前最初那一筆
4. 768條之1善意占有的5年時效並不適用
5. 以比例原則提出訴訟是針對何者? 單純民法行為有比例原則的說法嗎?
問題是你告的下去嗎?
這幾條刑法是告下去那女人多半會坐牢
不說撤銷就撤銷,你朋友還對他有感情嗎?
不過最好快點處理免得錢真的被洗光光一毛也拿不回來



這不用考慮了 快點去報案吧
剛好有類似的慘痛經驗
只要逼她出來面對任何一項都可以告
至於會不會判刑
並不一定
要看法官跟你的意思是如何
大部份法官都會希望你們往調委會走
而給女生一個機會的
但是真的不要拖下去
趕緊去警局報案為先

法律的問題可以請教D大他會給你很好的建議的~
我也是受D大的幫忙
但心太軟了
最後還是給對方機會沒有用到半點D大教的方法
至於要不要的回來就 只能看對方怎麼做了
分期 付不出來也拿她沒辦法
而和解後就不能再提告




stray1027 wrote:
哈哈哈~~~我笑了!!!


不過話說回來~交往10年....應該多少認識對方的家人或朋友吧!
(恕刪)


1.說實在我不是很懂那個算式的笑點在哪裡?還請指點迷津。

2.這女孩...父親過世,母親好像有點問題,姊姊很久之前被殺了........唉.....

crazychen wrote:
這是真的嗎

世上怎麼會有那麼笨的男人困窘

錢交給女友 不如去喝茶XD.(恕刪)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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