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各管各的~~吃飯互相出~~~有次我被抱怨過~~為什麼有時候都是她出錢~~但那時候我存摺已經給她管了~~卡片也在她那~~根本不懂她抱怨什麼~薪水都給妳管了~~吃飯妳不出~~我拿什麼出??結果後來她突然想通了~~就跟我說聲sorry婚後~~我就領零用錢~~~一個月一萬~~然後共同開銷~~油錢~電水費....等~就是用我戶頭的錢去出~~她工作的錢~~扣完要繳的保險~~剩下的再合併過來~~這模式也沒不好~~~感覺很不錯~~~有存到多的~~就找地方出去玩或吃大餐~那要買衣服什麼的~~~就偶而為之~因為我們都喜歡品質好的~所以一買東西的開銷~~~是比較大一點~
rxou wrote:嗯…………兩個人都出...(恕刪) 我覺得是你女朋友對你沒安全感怕你都沒存錢將來怎麼和他結婚可是如果你們有心結婚我也不太了解一起存錢有什麼不好的除非他個人的金錢觀念不好(入不敷出、月光族、花錢如流水),那就另當別論我認識一個男的他跟他女友交往七年分手當時他們已是28歲適婚年齡女生曾經要求他一起買房子,錢share但是前提是名字要在她名下結果這個男生覺得"不公平" "為何要用女生的名字"就不願意當然也就分手了,現在這個男生依然沒有結婚,而女生孩子都讀幼稚園了
我用過來人的經驗和你說,千萬別把薪水告訴另一半,我和女王在一起到現在十幾年了,他到現在還不確定我的薪水,所得稅是我在報的,所以他頂多知道大概,我岳母也問過我薪水,我技巧性的打折,然後說有些是獎金,和淡旺季差很多的混過,另外回版大的問題合併存款,這各千萬不可,可以開一個戶頭,每個月定期存基金,定存之類的,並且把每月的結果給女友看就好了,說你有在存結婚基金,有替未來的幸福做打算.
rxou wrote:在交往以來大多數都是自己買單最近她又得知幾對朋友是採取「各付各」形式她才突然想通情侶好像該這樣……(恕刪) 本來都是你要付...現在女朋友要共同出錢....那有什麼好說不要的???只要去開一個新帳戶...分開你本來的帳戶....然後每月存進固定金額就好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