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H1020 wrote:現在小孩子強行被她帶走...我朋友真的很擔心,可是又不想回那個家了...雖然想爭小孩子的監護權,可是我朋友目前沒有工作,在這個節骨眼離婚的話...以後想爭小孩子還有望嗎?P.S.這是我老婆的好友所發生的事... 只要你朋友的父母有穩定收入,且願意幫忙出錢養小孩,就算你朋友沒工作也不會影響她去爭監護權。基於「幼兒從母」原則,剛出生的嬰兒,判給媽媽的機會很高
單就樓主所分享的故事爭取監護權是要看雙方很多各方面的條件而文中提到女方從懷孕到生小孩等過程當然也可以在法庭上提出說明看了文裡的內容覺得女方與男方似乎對於很多事情都沒有共識幾乎都是各說各話只能說每個人有自己的選擇真的有什麼結局也怪不了別人上法庭很花時間光要說明舉證什麼的就很費力了
BB小妹 wrote:可以去問問看律師吧雖然沒有工作,但她婆婆這麼可怕,根本不適合小孩子成長啊我姊姊當時離婚的時候,為了小孩子也是找了律師幫忙還好律師很貼心,還很顧及我姐的心情什麼的法律上又有很好的建議,總之後來小孩子在我姐這ps.那位律師是在台中的盛惠事務所,有需要可以打去問。她們真的從助理到律師人都很好 都過了十一年了...小孩小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