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大慨這個時候,我結婚了,所以我是98年那11萬對結婚的人中的其中一對,1年過去了,跟老婆還是像新婚時的愉悅,離婚從沒有在我的腦海裡出現,也許有人會說,這是蜜月期啦,再過幾年你就知道了,但其實,結婚前我與我老婆已同居3年,加上結婚後的1年,我的蜜月期已有4年了.
內政部統計處最新發布的統計,台灣每天有156.8對夫妻離婚。民國98年有偶人口離婚率為千分之11.30,較97年增加0.19個千分點。也就是每10個結婚人口,就有一個離婚。全文出處如下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14/131/27f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