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種窮人看起來很多,對伍茲來說,小錢而已,他可以在賺回來,而且分手後,再找新女郎,也沒人有資格管拉,一切都自由了,而伍茲老婆平常享受慣了,又沒工作收入,兩百多億台幣可以花幾年,平常花慣了,買名牌,住豪宅,請保鏢,請佣人,還要繳稅,幫人家生了這麼多孩子的虎嫂,應該很難找到第二春,兩百多億其實剛好而已,假設分五十年花光,一年只能花四億喔,可是很吃緊的勒!
富比世億萬富婆排行榜沃爾瑪創辦人之子遺孀榜首以225億美元資產位居榜首的是克莉絲蒂.華頓,她是「天下第一店」沃爾瑪創辦人山姆.華頓之子約翰.華頓的遺孀。名列第二的是法國化妝品巨擘萊雅(L’Oreal)創辦人的女兒、87歲的莉麗安.貝當古,資產200億美元。第三名是瑞士包裝公司拉瓦爾(Tetra Laval)創辦人的遺孀、86歲的貝姬特.羅辛,資產130億美元。亞洲最有錢的女人是金德爾,資產122億美元。她有九個孩子,是印度金德爾鋼鐵電力集團創辦人的遺孀。還有一堆數十億美元的富婆虎嫂將成第3富婆<====怎麼算出來的
彩色布丁 wrote:聽說國外離婚是有錢的...(恕刪) 美國法律是如此一但離婚 夫妻之間的財產是要對分的當然那些有錢的名人會請律師來處理 像五滋的case 就不是對半...但7.5億美金已經夠她躺一輩子不用上班了通常男女財富差異大的都會來個婚前契約就是怕日後被弱勢的那方仙人跳這類的離婚訴訟 在美國可以A的金錢都不小所以辦理這些案件的律師也會獲得不少收入要是我是五滋的老婆 也應該會選擇分手又有錢拿又有尊嚴只不過會有一些負面抨擊但當然這些都是因為五滋偷吃引起的怪不得人一般民間的案件 法律保護弱勢女方通常會拿到比較多的好處一位我的高爾夫教練是白人 也跟老婆離婚把兩棟房子都給出去 還要付贍養費結婚前請三思啊....特別是在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