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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 我這樣算不算爛人

遠距戀愛真的是不容易維持…

之前的經驗

是需要很大很大的耐心

一個月只見不到一次說

搞得兩邊都不好過

所以不算爛人

吸引力法則,限女性 @@!!
不算
你真的不算爛人
我覺得你處理的滿好的
比起版上其他人你真的很乖
給你一個乖寶寶印章...................
這~~~很好呀!哪不妥了?
興趣不合本來就是無法勉強的,
算是理性和平分手吧!
是爛人又如何?
不是爛人又如何?
結局都是分手。

十一個月能釐清彼此不適合,怎麼樣都算划算了。

在旁人看來,過程的確算平和。
比二話不說直接人間蒸發的分手良性許多,也比大吵大鬧愛侶變怨偶的分手健康許多。
如果真的是因為個性、生活不合而分手,那很好。
如果是因為到手了而分手......................該死。
不算+1
比起那修社會新聞事件
樓主算是好人了~~

不過我比較好奇樓主到底寄還什麼東西???
GK2012 wrote:
我昨天跟我交往十一個...(恕刪)



+1...不算 !!
你只是發現不適合而已


好奇的疑問是 為什麼 分手後東西都要歸還? 難道是租的嗎 ....這點我不懂
老是聽到一些人分手後東西在還來還去...難不成當初說是送的 結果分手變成租的 ??
丟掉 賣掉 送人不就好了

GK2012 wrote:
我昨天跟我交往十一個月的女友分手了

因為個性上 興趣上 都不合 而且我喜歡運動 她不愛 都說她懶的動

最近幾個月都有小磨擦 再加上我現在喜歡一個人的生活 (因為我們是遠距離的)

昨天在電話裡
她:怎樣才算對我們兩個好 分開?
我:恩 分開
她:好~我知道了 那就分開 東西寄還給我
我:恩

今天早上就寄東西還她
我這樣跟她分手 我算不算爛人


都分手了,想這個問題沒有啥幫助
Vincentii wrote:
都分手了,想這個問題...(恕刪)


我想樓主應該不是需要幫助
只是問問
你只是愛自己大過愛過她而已
取捨問題而已

看自己吧! 夜裡打x的時候不要難過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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