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rdan1221l wrote:和另一伴交往三年初頭...(恕刪) 頭像裡面的嗎?嗯~~看起來應該是有公主病!要結請她慢慢等,等久了看是她跌還是你漲...你薪水成長的幅度看來會比她高多了...以後選擇機會相對比較多
劉艾倫 wrote:來個夫妻財產共有制不...(恕刪) 如果 她如照片上的一樣愛買包包 衣服 鞋子 化妝品你想買3C 她卻限制你不準買影響到用錢觀念而且 已經有"離婚"當底線 就算共有財產 也還是要有使用金錢的共識吧
唉~唉~唉~...她要的不是你,不是一個家庭...她要的是長期飯票...一個月六千塊,包吃包喝包住...醬還不滿意的話...叫她吃自己吧...不管男生女生,如果對"家"完全沒有物質或精神上的付出的話...日後變心時,很容易拍拍屁股就走人...這點不可不慎啊~~
jordan1221l wrote:和另一伴交往三年初頭...(恕刪) 坦白說:50000你拿出 40000 餘1000026000她拿出 6000 餘20000只能說 她真的還沒準備好。( 急的可能真的 不關她的事 不然就是 公主病
提醒樓主~溝通~真的很重要~不要一昧的想要分手~或許他是沒安全感~結婚說實在不是你們兩個人而已~而是兩個家庭~結婚後就是兩人相處~樓主還好少了一個婆媳問題~小弟剛結婚五個月~到現在還在磨合~哈哈~加油..
andy9999 wrote:劉艾倫 wrote:來個夫妻財產共有制不...(恕刪) 如果 她如照片上的一樣愛買包包 衣服 鞋子 化妝品你想買3C 她卻限制你不準買影響到用錢觀念而且 已經有"離婚"當底線 就算共有財產 也還是要有使用金錢的共識吧此私人訊息隨討論區回覆文章一同發出, 檢視原討論串: 結婚好累~! 是滴~上面的回覆草率了點,認真的講是...結婚前要先看清礎,瞭解對方生活作息與觀念,有些人個性比較容易溝通,能夠互相協調,這樣的伴侶就別錯過哦!萬一不幸,另一半如你所說的樣子,而且用離婚當威脅,那除了怪自己識人不明之外,我們仍可以不簽離婚同意書,除非你在法律站不住腳,否則單方是沒有強制離婚權利的,你仍然可以要求妻子履行夫妻義務(該做的還是要做)。只是這樣在一起還有什麼意義呢?如果對方"討客兄"那就更好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