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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妳還回娘家掃墓嗎?

掃個墓有這麼為難還要讓樓主上來發文問大家嗎
平常號稱現代化的許多男士們
想省麻煩的時候又開始搬傳統
starnight817 wrote:
還有,我知道以前嫁娶的意思是女方嫁入男方家庭

不過,這不是上個時代的想法嗎?現在都民國快100年了


每次聽到身邊有這類思想的女生都是所以都未婚居多~

不管幾百年,人類婚姻都是這樣,這是結婚的核心價值,現在小孩少獨生女多,有些習俗或國外叫禮節,是可以不拘,但核心是不變的,要不然幹嘛結婚?多了義務?當一輩子男女朋友互相照顧不是更好。

不管中西,女方跟男方結婚,就是與男方共組"自己的"家庭,這才是結婚的核心。這也是西方大部分國家,包含受我們文化影響很深的日本,女方與男方結婚共組家庭,女方都是改夫姓的原因,因為這才是共組家庭的基本核心之一。

台灣經過這幾年的轉變,藉由女性意識抬頭的理由,一些結婚的價值核心不在,女方不冠夫姓,小孩甚至不同姓。結果就是結婚率逐年下降,因為要找伴不一定要結婚,甚至生小孩後也不一定要結婚。

一切都是觀念問題。在國外留待時,也看過不少條件不錯的獨生女,結婚後也沒聽說女方對改夫姓有意見或要男方改女方的姓,但不是不可以喔~但男方對於原本女方父母家庭的事務都還是會幫忙。

以上,個人想強調的還是男女結婚基本的核心價值在哪裡,而不要拘泥於一些外部禮俗。溝通好想清楚,樓主想回去原女方家幫忙就回去,這才是說現代的想法
我覺得這談論的主題
因該不是回不回去掃墓的問題
習俗上也沒有絕對的事情
而是樓主CARE他老婆弟弟怎不會去掃

假設樓主有妹妹也嫁人了
樓主不去掃但叫他妹夫得回去掃
我想每個人多少都會不爽


至於回去幫岳母我覺得倒還好啦
金雞哥 wrote:
你自己不按照習俗,喜歡胡搞,那是你的事
就像你喜歡在馬路上蛇行亂飆,那也是你的事

但你沒資格說別人胡說八道

傳統既有習俗固然有很多我們無法理解或是不能夠認同的地方

但就我的認為,盡量可以不牴觸的我絕對都會依照習俗辦理
老一輩的會有那些規定一定都有他的道理

女孩子嫁出去本來就是成為男方的人
族譜也會列進去...

怎麼現在越來越多人不懂?

嫁給老公妳也要去跟你老公住啊
生的兒子也要跟先生姓啊,難道跟妳姓啊?

以上說的是大多數
別提什麼入赘的

恕刪)


習俗都對嗎?
習俗 女人不能出外工作 現在女人也是苦命的上班
習俗不能改嗎? 你了老婆 母親 姊妹要上班嗎? 有念書嗎?
習俗 還不是因為環境時空的變遷而改
現在是21世紀了
婚姻是一男一女結婚 不是誰嫁給誰
如果是老一輩的人說這些話
我可以理解 但是 是受過教育 會用電腦 會用網路的人說的.....
我生的小孩不能跟我姓嗎??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 小孩的姓要雙方父母同意才能決定跟誰姓
為何不能跟我姓??

還有列祖譜要做甚麼呢?
我膝下無子無女 你覺得我要列族譜有甚麼用呢?
你覺得我稀罕嗎?

結婚是女方嫁進男方家?
很好笑
不知道各位都是花多少錢買斷各位的老婆
不知道各位的老婆是否也同意你們的想法


我不是跟我老公住 是我們夫妻倆搬出來外面一起住
frank111 wrote:
女兒嫁出去就是別人家的了,死後名字也不會出現在娘家牌位上,這是習俗,

當然妳要跟別人不一樣是妳家的事,

很好奇,妳結婚的時候有沒有收男方的聘金?
恕刪)


沒有耶
我媽還送了一棟一千萬的房子當嫁妝
你覺得如何呢?
噗~~不要在這邊認真啦~~把某些言論當真的話~會有時空錯亂問題產生唷~~
littlesnow wrote:
沒有耶
我媽還送了一棟一千萬的房子當嫁妝
你覺得如何呢?


妳高興就好!
莫問前塵有愧,但求今生無悔
littlesnow wrote:
我生的小孩不能跟我姓嗎??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 小孩的姓要雙方父母同意才能決定跟誰姓
為何不能跟我姓??.(恕刪)


憲法有規定嗎?
我怎麼記得是民法才有規定....


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親屬編的部分條文修正案,
業經總統在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布,
修正後的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子女已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downtownno1 wrote:
妳高興就好!...(恕刪)


本來 不就是我跟我老公高興就好???
結婚不就是這樣嗎?

有空就去
沒空就不用去

去了他們會高興
沒去他們也不會怎樣

小光圈的瞇瞇眼 更能看清這世間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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