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花想吐 wrote:..只因為她男友每個月會匯給他5千~1萬塊當零用錢(做愛費?) 跟他出門吃東西都不用花錢所以女方就把她男友劈腿偷吃的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到現在..........(恕刪) 原來現在的女人這麼廉價5000-10000就可以擺平了如果是這樣的話怎麼還這麼多王老五呢?話說一個女性朋友,應該已經35,36了吧還說她要嫁身價一億的男人,年齡不拘我想有身價一億的男人,不管幾歲,應該都要找20幾的吧應該是還沒睡醒
菊花想吐 wrote:請問目前單身的女生們...(恕刪) 條件夠好的男女,開高條件也能輕鬆找得到對象,但並代表一定幸福,但...條件不好的男女一樣開高條件的話,特別是女生只有隨著年齡慢慢降低條件,最後連條件不好的男生也看不上個人觀點:男人有機會用時間證明自己的價值,而時間卻是女人的頭號敵人也是降低自己價值的元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