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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代價,而且還離不了


夏筱喵 wrote:
爬了三百多棟大樓,
將私事攤在公眾下,接受他人捐款,
面對其他人的質疑點,避重就輕,甚至指責他人在傷口灑鹽⋯⋯

想去幾年前 有位單親罹“重病”的母親,上網述說她的辛苦,拍照的地點 我有點熟悉,
我公開的想盡一點心力,有理性的網友私訊我,
此位悲情單親罹“重病”的母親,這三年來 已經在兩個不同網站被幫助過了,
而只要有人質疑,先打悲情,要人可以不幫她,但不要質疑她⋯逃避問題,只對溫情的人回話,
然後質疑人大於溫情人時,關帳戶閃人。再去別的網站 重來一遍。
我當年決定 先觀察,大約半年的觀察,嗯,我日子過的比她還黯淡,就將錢投入其他地方了。


事情要攤在網路上,就要有接受各種意見的心理準備,
有些理性不盲目偽善的網友,提出質疑點,公開解釋回應 不就解決了,
為何會覺得別人在傷口灑鹽?

我親戚40歲 為了父母與手足,一輩子沒出國,出了某些意外,不用等他開口,我們這些身旁的人 每個人私下出錢出力的。

幫助一位懂得珍惜與感恩的人,我想是大部分的人 都願意做的事情。...(恕刪)


非常同意 夏筱喵 大大的高見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hchou38 wrote:
事情不是單向的,你也可以把你的疑問問她,
問題判斷還是得自己想,我覺得在這個站的某些會員某些網友,
從不會想過媒體的負面,只覺得揭發敘述某些故事很帥,很厲害,
卻沒想過,其實求證這件事,自己也可以,那麼,某些人說記者好當,
抄抄文章就可以的,現在想以輿論逼問事主敘述的人,不也是相同的心理?

我沒辦法也沒必要幫事主回答一些她才能回答的事情,我想寫這篇想法的事情,
只是希望看事情能客觀點,還有儘量在妥善較好的方式去處理事情。



1. 剛才也有網友說了, 只聽單方面的說詞, 根本沒辦法證明什麼, 除非你有辦法跟他周遭的親朋好友關係人, 去互相比對

2. 樓主只願意私下跟你們這些支持者對話, 卻不願意公開釋疑(只避重就輕回答), 您不會覺得怪怪的嗎?
hchou38 wrote:
我不知道真相是什麼?但我覺得問題都在一個是否給寬恕的機會,還有就是您覺得樓主是否該協助,
恕刪)

您整天說寬恕寬恕,樓主年過37也不存款,二年內揮霍掉二百萬,欠了一屁股債然後挪用公款被公司告,結果挪用的公款也不想辦法還回去,要大家幫忙還,大難臨頭了車子也不賣一賣拿來回債,房子也不換小一點的,說是房東便宜給他,從頭到尾沒看到她有反省都在佔別人便宜,被網友質疑反而說質疑的網友在落井下石,犯了法接受法律制裁是普世價值,你們捐款給她讓她逃避法律制裁,如果不叫鄕愿,那什麼才是鄕愿,台灣已經是犯罪天堂,拜托你們不要再推波助瀾了,奉公守法的人都是笨蛋就是了

hchou38 wrote:
其實我應該實際做了更多,因為我有實際跟樓主聯絡過並確定了某些事,
但很多版上的網友做法則不是如此,公開的用懷疑態度去想了解,
那麼邏輯假設,如果這是假的或是半真半假,
當然可以用正義的說詞因為不了解,所以想弄明白,也許在事情描述後,
真能找出真相?決心?但也可能是錯的。
假如所有決心跟事實是真的,那麼請問這樣做,跟那些曾經水果媒體弄錯的事,
傷害過的人,又有何差別?
既然有更好不傷人的做法,為何不去做不去執行?
而想用比較省力省心的民粹力量?但想過後果是什麼嗎?

雖然我知道了某些事主的陳訴,但我得明白的說,我還是在觀察,
就是這樣。


事情不是單向的,你也可以把你的疑問問她,
問題判斷還是得自己想,我覺得在這個站的某些會員某些網友,
從不會想過媒體的負面,只覺得揭發敘述某些故事很帥,很厲害,
卻沒想過,其實求證這件事,自己也可以,那麼,某些人說記者好當,
抄抄文章就可以的,現在想以輿論逼問事主敘述的人,不也是相同的心理?

我沒辦法也沒必要幫事主回答一些她才能回答的事情,我想寫這篇想法的事情,
只是希望看事情能客觀點,還有儘量在妥善較好的方式去處理事情。

...(恕刪)


hchou38大大 , 小弟借花獻佛 , 把 夏筱喵大大以下這段看法轉給

您(hchou38)與樓主 (lydiahsu2014) 參考 :

"事情要攤在網路上,就要有接受各種意見的心理準備,
有些理性不盲目偽善的網友,提出質疑點,公開解釋回應 不就解決了,
為何會覺得別人在傷口灑鹽?"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kenyeh99 wrote:
您整天說寬恕寬恕,樓主年過37也不存款,二年內揮霍掉二百萬,欠了一屁股債然後挪用公款被公司告,結果挪用的公款也不想辦法還回去,要大家幫忙還,大難臨頭了車子也不賣一賣拿來回債,房子也不換小一點的,說是房東便宜給他,從頭到尾沒看到她有反省都在佔別人便宜,被網友質疑反而說質疑的網友在落井下石,我覺得犯了法接受法律制裁是普世價值,你們捐款給她讓她逃避法律制裁,如果不叫鄕愿,那什麼才是鄕愿,台灣已經是犯罪天堂了,拜托你們不要再推波助瀾飛踢


+1

以德報怨, 何以報德?
從石頭擠水 wrote:
1. 剛才也有網友...(恕刪)


我是台南出生生長的人,常有一句俚語是到現在我還願意觀望的緣故,
那就是"仙人打鼓有時錯,腳步踏差誰人無",
其實真正高明的騙子,肯定把委錯部份掩飾的很好,不讓你看出破綻,
但是我是有注意某些樓主說過的話,顯然她知道哪裡錯了,
有些錯其實您自己看也是她自己自白的,因此我說過勇氣可嘉,
但我也知道還是有些私心藏了些什麼,基於人都有些自尊的,就在心裡知道就好,
以上就不在表示個人溝通後的事實,因為怎麼說都是自己感覺得,
每個人狀況不同,有一些事情一句話可以被好幾種解讀,因此我覺得奇怪,
怎麼我該回答這些問題,假如您真的覺得想弄明白,
那我覺得把疑問直接問她就好了,我不是她的代言人。
其實我還是要說,我想講的是,如果公審可能誤傷了無辜的人,
那麼為何還要這樣做,就是退一萬步想,你說公審可以看出真相,
讓不是很能判斷的人弄清楚,但是假如真的是假的,我想由應答的一些回應,
自己也該有判斷才是,很多的揣測,就如前面我有回答的,真的我覺得?那個連結是在說我嗎?
那樣的黑人問號,問題是....如果你是事主,被人這樣對待,心裡是怎樣的感覺?

另外強烈的回答問題二:請問是怎樣的感覺以為我是她的支持者?
那您肯定沒看過最早幾篇我對這件事情感覺的想法?

說真的要說多少次,我的雞婆來自於太多想用公開言論來逼人說話的那種氣氛。
這種氣氛已經讓我失望多次了。

從石頭擠水 wrote:
1. 如果您堅持要...(恕刪)

我知道某些人的想法,但是實際卻沒看過一些發生的得歷史,
請再回去看看我提過兩件跟這主題無關,但是我覺得很寒心的那兩件事。
另外更直白的說,如果哪天遇到難關,得向比乞丐那樣,得拋開尊嚴的去說自己不堪的事,
結果換來的是更多的言語壓力,我想如果知道會如此,可能會後悔決定根本不要自白,
至於,有行動力的人,會用自己的方式去處事,但是膽小懦弱的人,只希望別人能幫自己出頭,
這是我最後能感覺您的氣息。

這文章從前天開始跟,第一次看了也是很衝動想幫助那個小Baby(我想很多善心網友都應該是這個原因),
不過理性一直跟我說:捐給她之後她日子就會好嗎?她還挪用公款欸?
因為負債累積速度太快,感覺捐了有很大的機率還是還不起的,
不是一定要拿回來,而是有太多的例子了,太容易拿到的錢是不會珍惜的,
反而有許多同樣狀況的艱苦人家,很堅定不拿別人捐的錢才令人敬佩。

所以一直觀望,終於有神通廣大的網友找出樓主過往的事蹟,果然是太過揮霍。
我是相信人性本善,所以我認為樓主不是來詐騙,
可能原本只是來訴苦,後來某樓說要捐款,造成許多人跟風,
樓主的個性肯定是容易就接受了,否則以前也不會挪用公款,
結果風向變了,許多人開始質疑,也說出更難聽的話,可能也讓捐款的人不好受。

我是建議,這篇一定要請樓主公布收到捐款的流向,
如果擔心有網友不願曝光,錢怎麼用總是可以公布吧?
為了下輩子或是來世,千萬不要簡單帶過,或是想說這關過了就又開始揮霍。
就當作這輩子來還債吧!也為了Baby好,給他一個乾淨成長的環境,妳自己苦、別苦了孩子。

已經捐款的善心網友也別氣餒,這絕對是善心一筆,或許這輩子、或許下輩子,可能會有好報。
也或許,樓主自此改過向善,真的幫助了她也不一定。
靜等後續狀況.

另外,高雄面交現金給您, 您接受嗎?

lydiahsu2014 wrote:
我們原本是同事關係...(恕刪)
hchou38 wrote:
其實我應該實際做了更多,因為我有實際跟樓主聯絡過並確定了某些事,
但很多版上的網友做法則不是如此,公開的用懷疑態度去想了解,
那麼邏輯假設,如果這是假的或是半真半假,
當然可以用正義的說詞因為不了解,所以想弄明白,也許在事情描述後,
真能找出真相?決心?但也可能是錯的。
假如所有決心跟事實是真的,那麼請問這樣做,跟那些曾經水果媒體弄錯的事,
傷害過的人,又有何差別?
既然有更好不傷人的做法,為何不去做不去執行?
而想用比較省力省心的民粹力量?但想過後果是什麼嗎?

雖然我知道了某些事主的陳訴,但我得明白的說,我還是在觀察,
就是這樣。


能否告訴大家,您確定了什麼!?如何確定?!

我不想在這棟摟模糊焦點,
一直希望這棟樓能單純討論樓主的事件跟後續
不要再攪和進其他個人移情或臆測!!
不要一直打高空的"如果我們不小心了傷害她怎麼辦?!"
不要一直拿假設性的問題來綁手綁腳的了!!

我們就看幾個目前確定的"事實"就好
1.樓主盜用公款,盜賣公司商品
2.樓主的龐大債務極有可能是因為自己的過度消費.揮霍度日所致
(重點提醒:已有多位網友提出這樣的債務非一般正常家庭開支,有其他"不良習慣"的可能,EX:賭博.物質濫用等)
3.樓主自述已收到10萬(或許更多,誰知道呢?!),239樓寫明會公布捐款人明細,但287樓卻又改口"他們不想曝光"。
(合理嗎?!所有的人都不想曝光?!包括先前自己貼出匯款單據的網友和後面兩位自述有捐款的網友??)
4.面對眾多質疑聲浪,樓主至今仍未提出目前收到的捐款(義賣)金額與明細,以證明自己的清白,合理嗎?!把明細拿出來到底有多難?!
5.另有網友為樓主申請國外網站的捐款。
6.01站方出面打臉,官方認證的說謊!!
7.樓主自2018-01-23 11:26 #287之後,不曾再有任何回應與說明,即便01站方打臉,也不曾為自己的言行道歉或解釋。
8.我就一湊熱鬧的吃瓜群眾,除了樓主ID是lydiahsu2014之外,對於樓主其他資訊我一無所知。
正看著電腦的您,您知道嗎?!
9.借用網友QQ洗芭拉在248樓的評論:
"在我看來,盜用公款和希望網友捐贈來解燃眉之急的行為,並無二致,
反正都是用別人的金錢來解決自己該負責的問題而已!"


這是整個事件上最明確的事實!!!!!!!


我覺得 護衛隊真的太強了
跟珣媽的有得比
他們是覺得
別人的錢不是錢
樓主的錢花掉的才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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