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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更新) (圖) 9/13我今天借一個陌生人4萬塊 ....


阿方哥哥 wrote:
樓主是好人+1,不過...(恕刪)


牛耿:人間自有溫情在阿~~
如果是我兒子女兒借他4萬
我會先罵他
然後稱讚他
罵的是怎麼那麼容易相信別人,也沒寫借據
稱讚的是他有愛心,會幫助別人
當然
如果沒回來也就算了
不過我會告訴他們
他們沒錯
錯的是這個人
以後可以,還是要幫助別人
因為如果大家都因為怕被騙,而不去幫助人,這社會就完蛋了





不過說真的....那種路上說沒錢坐車的,我也被騙過4-5次
都嘛會很認真的寫你姓名跟電話
說會還你
結果每次都嘛沒有
所以我從一開始借1000到500到後來只有100了




最後還是真的要給樓主一個讚啦
4萬元說真的
要我這樣借給陌生人
我沒辦法啊
好樣的,
好心人,
人間自有真情在~
簽到 Follow 一下....
真要借錢給對方,可以帶去警察局
請好心的警察為證,各留下身份資料,再借錢給對方。

假如對方連這點自尊及麻煩都無法承受,
那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騙人的成份居多。

其實現在才過去幾天而己
還可以「未亡羊」補牢一下
就坦白跟對方說擔心之處,請朋友代為協調即可。

如果樓主啥也不作為,在這兒擔心受怕的
那也算是一個可憐之人,也是有可恨之處
雖然樓主是一個好心人
然後讓騙徒利用同情心在這社會橫飛亂走,也是一項罪惡呀!

真的,對方若是沒騙意及真心會還錢
她何必不簽據或至警局公證下呢? 真的面子皮那麼大,寧可蹲在路邊哭向人借錢
也不肯挪駕去警局?
此文發在「兩性與感情」版
樓主4萬→希望→死望(台語音)
就當作入社會的一場震撼教育吧~~

話說當兵時
一位老兵(回役兵)向我借錢
拿到500元之後(當年偶下士班長月俸4880)
吃得比我好吔~~

兩個月之後
這兵就被抓了
偷竊、暴力打父母...
後來軍法判6年9個月
關出來還要繼續服役
唉~~

錢借出去就不要想還的事
年輕小伙子要記得
溫暖的社會,不是用金錢形塑的~~

看了921地震和731高雄氣爆捐款的用途
4萬真的打水漂
不必再想了
專心工作吧!!

離情幾度段枉我待妳如初戀 wrote:
9/13 事情這樣子...(恕刪)


嗚嗚嗚~我也好慘阿~~~~

2萬就好........
註記一下,我想知道下文...
好心應該會有好報的


離情幾度段枉我待妳如初戀 wrote:
9/13 事情這樣子...(恕刪)
樓主太好心了~~那有沒有拍一張陌生人~~~的照片!!

離情幾度段枉我待妳如初戀 wrote:
9/13 事情這樣子...(恕刪)


人之初 性本善..
借陌生人4萬塊呀...一個月的薪水阿
是說哪有房租那麼貴的?
一個月房租加生活費也不用4萬阿
你幹嘛借那麼多呢

唉唉.那女的一定是正妹.....樓主才會心那麼軟
不過也許她是真的有困難吧...
樓主切記.無論如何別再借了
她還有接電話.要馬是真的有困難
要馬就是還想騙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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