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時刻 wrote:
父母還陪你登門道歉,失個戀搞到住院? 很明顯的,你被寵壞了。 奉勸天下父母,千萬不要寵小孩。 ,...(恕刪)
真的,怎樣的父母教出怎樣的小孩.....
難救了!
要是我女兒的男友演出這一套戲碼,根本就是沒戲唱了!!

vivian93 wrote:
針對這點你有甚麼問題嗎?
既然這一次他選擇用偷麵包來解決肚子餓,
那有甚麼理由讓我們相信下一次肚子餓時他"不可能"偷麵包?...(恕刪)
vivian93 wrote:
樓主打了前女友,前女友難道沒有權利因此分手老死不相往來嗎?...(恕刪)
vivian93 wrote:
並不存在充分必要條件,
因為"前女友的行為"和"樓主"都是必要條件,
vivian93 wrote:
但是起碼機率上降低了很多。
vivian93 wrote:
如果你要問我說"那為什麼不是選擇去掉前女友的行為而是要選擇去掉樓主"?...(恕刪)
vivian93 wrote:
你評論我的依據是?
vivian93 wrote:
用意就是比喻呀,
比喻的目的就是用一個比較極端而明顯得類比來說明目前較有爭議的問題,
vivian93 wrote:
不能因為不合常理就說毫無意義。
vivian93 wrote:
這也是為了生存為目的而使用的暴力嗎?
vivian93 wrote:
因此你的"惟二說"似乎只是你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吧?
vivian93 wrote:
原來說人家的發言是"八卦鬼扯"並不算是有敵意。
clws wrote:
那是證明了這些人沒有"偷麵包"這個選項?
還是表示這些人不曾也不會餓肚子餓到走投無路?
clws wrote:
反之
偷竊犯有可能偷竊
在非洲,每六十秒,就有一分鐘過去
何必謙虛 這豈止"有可能"
簡直就是顛撲不破的"真理"
clws wrote:
又來了, 老是用"機率"來腦補邏輯不足的部分
低是低多少? 是多少跟多少比? 機率怎麼算出來的?
clws wrote:
當然有呀 這是兩個人的事情不是嗎?
能不能讓小倆口好好解決?
這時候她們最不需要的就是三姑六婆來加油添醋 興風作浪 agree?
clws wrote:
我評論了"你"甚麼?
質疑你的人品? 趁你犯錯落井下石? 對你未審先判? 還是談論你的長相 外貌身材?
有超出論點以外涉及人身攻擊的 我道歉
(不過還是希望明示在哪裡?)
clws wrote:
拿證據出來講唄(攤手)
證明你其實一無所知的樓主符合任何一項統計數據或模型
否則這種言論跟菜市場三姑六婆的八卦鬼扯沒兩樣
clws wrote:
你雖然搬出社會學、心理學來佐證自己的天眼通
可以預見樓主尚未犯下的錯
但是從你的發言就可以知道
這兩門學科對你產生的影響其實很少很少
clws wrote:
請多研究"生殖策略"
clws wrote:
我從來不敢說我的想法一定對
有可能記錯 有可能理解錯誤 有可能受到不良文獻的誤導 有可能新研究已經推翻舊觀念
所以有機會還是要更新自己的想法
講錯了也很歡迎指正
不過 我不會用自己沒念過的東西 例如心理學 統計學之類的
來包裝自己的腦補或刻板印象
vivian93 wrote:
一個打過人的人屬於不會打人的人的機率有多少?零!
一個不認識的人屬於不會打人的人的機率有多少?至少大於零!...(恕刪)
cm4430 wrote:
沒犯過錯的人應該要有那種度量去教化那些犯過錯的人,而不是直接判死。雖然我非常贊成執行死刑,但對於小過錯我還是傾向於:給他們一個改過"向善"的機會。
cm4430 wrote:
犯錯的人都渴望原諒並心生警惕,實在不應該用一刀切的方式來處理這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