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wrote:
小弟我戀愛經驗不多,現任女友是我第四任女友,我們己交往了5年了
我已35歲,加上父母最近在催婚,就想說定下來好了,於是跟女友提出結婚的事
話說我女友的條件,雖然不像稚齡姊姊這麼正,但也不差,腿長、皮膚白、娃娃臉又兇(你們懂的),
追求者一直都不少,女友這幾年也乖乖的,即使追求者送花送手機送衣服,女友都一律不收
這是重點了...所以01酸民 會叫樓主分手
好認為自己會當下一個~~~~~~~~



花錢跟拉屎一樣簡單 賺錢卻跟吃屎一樣難 而便秘 就是錢太多花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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