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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美國此次大選 , 不少州也一起舉辦許多公投 .

其中華盛頓州、馬里蘭州、緬因州已通過 , 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公投 .

美國同志婚姻合法的州 , 也越來越多了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StefanL wrote:
感謝您的提醒,我去看...(恕刪)

有事要先去忙
先針對你的第2點回覆 來回覆

2&3.我覺得今天很多同性戀訴求的地位上的平等很多都是無稽之談.
同性戀在台灣並沒有地位上的不平等,因為,於教育,今天同性戀不會因為他/她是同性戀的身分不能去上學,或是考上台大卻因為同性戀的身分被拒絕入學;於食,沒有餐廳會因為你是同性戀不讓你進去吃飯,也沒有餐廳有張貼任何公告說不歡迎同性戀顧客;於衣,台灣沒有規定同性戀要配戴什麼特殊的識別證件;於住,沒有一個鄉里有投票說拒絕同性戀入住;於行,任何交通運輸有歧視同性戀.
所以,請同性戀的朋友不要在一直打悲情牌,悲情牌都是在無理取鬧.不要把自己說的好像很弱勢,其實以目前來說,你們所擁有的權利(結婚除外,因此我支持同性婚姻法規的制定,不能跟愛的人結為連理的確很慘)但是很多時候我覺得同性戀的朋友常常會說覺得被周遭的人另眼相待,這大多時候都是自己心理的那一關過不了,自己想像出來的.就算是真的被周遭的注目也是因為你特別,就像是走在街上特別高的人(190cm+)或是特別帥或是特別漂亮的人都會因為特別特殊會被旁人多看一兩眼,這個算是歧視嗎?我不覺得.

以上你說的
讓我們來聽聽他們說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L5SGxyENidU#!
這個連結是華視的新聞節目 覺得太長 請直接從片子6分50秒開始看
還有這則新聞報導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322
請注意當事人自己說的
葉乃豪無奈的說,他即使在多家媒體專訪時宣稱自己的同志身分,卻沒有任何一家媒體報導。
為什麼正面的事沒有一家媒體要在當事人前面冠上同志?即使當事人一再宣稱也刻意忽視
而當負面的事情發生時.像是殺人,吸毒等等,當事人沒有自己爆料,也一定要在標題上加同志二個字?

其實我多麼希望你說的(特別是紅字部份)是真的
也許我們住在不同的平行時空吧
我只想說異性婚姻,會發生的問題~同性戀婚姻也同樣會發生,
x年之癢...劈腿...外遇...小三....騙財騙色...家暴...離婚...贍養費...監護人官司等,
而同性戀也同樣有病態/恐怖情人...(如-朱慧珍女兒的自殺風波)

基於以上種種,
試想,照臺灣政府怕事的心態,會想開放同性婚姻,來讓現階段原本就疑難雜症繁多的家庭婚姻問題...
日後再加上同志婚姻,來讓婚姻管理變得更麻煩複雜嗎??

StefanL wrote:
2&3.
所以,請同性戀的朋友不要在一直打悲情牌,悲情牌都是在無理取鬧.不要把自己說的好像很弱勢,其實以目前來說,你們所擁有的權利(結婚除外,因此我支持同性婚姻法規的制定,不能跟愛的人結為連理的確很慘)但是很多時候我覺得同性戀的朋友常常會說覺得被周遭的人另眼相待,這大多時候都是自己心理的那一關過不了,自己想像出來的.就算是真的被周遭的注目也是因為你特別,就像是走在街上特別高的人(190cm+)或是特別帥或是特別漂亮的人都會因為特別特殊會被旁人多看一兩眼,這個算是歧視嗎?我不覺得.


這篇說得就是同志婚姻...

妳說得那些是台灣的國民 都可擁有這些權利
但是婚姻權 卻是建立在你要是個異性戀/男與女的結合才可以(也許是為了這婚姻權才悲情吧)
同志要得只是婚姻上的平等權利
你不是同志 你當然體會不到那些不平等以及歧視的眼光
舉例來說
當你的好友發現 你跟一個同性別的人交往(你們還很相愛)
你的朋友只說一句你好噁心 之後你們以前的好交情都不見了
你說這些不是當事人 你們哪會知道

有時候並不是心理那關過不了
而是外在因素無法控制的了

小青蛙01 wrote:
那台灣要搞同性戀的應該要改拿美國公民護照才對阿!
那..台灣同性戀應該要發彩虹身分證,和彩虹結婚證書給這些同性戀才公平齁?
不然..彩虹大遊行不就浪費了!
...重做一張特製的~(恕刪)


台灣同志為何要拿美國公民證
在台灣繳稅工作該做的都沒減少 為何要特殊證明
你這樣說只是歧視 特意的讓人去區別說拿這個證明的就是同性戀
跟我們是不同種類的人

miria639 wrote:
我只想說異性婚姻,會發生的問題~同性戀婚姻也同樣會發生,
x年之癢...劈腿...外遇...小三....騙財騙色...家暴...離婚...贍養費...監護人官司等,
而同性戀也同樣有病態/恐怖情人...(如-朱慧珍女兒的自殺風波)
基於以上種種,
試想,照臺灣政府怕事的心態,會想開放同性婚姻,來讓現階段原本就疑難雜症繁多的家庭婚姻問題...
日後再加上同志婚姻,來讓婚姻管理變得更麻煩複雜嗎??



台灣媒體真的害人很慘
同樣的劇情發生 劈腿、外遇、小三、愛不到就殺了你...報導,並不會標記異性戀
(因為大眾早已習慣了)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同志上 卻標記危險同志情人
誰看到這樣的標題 會對同志有好印象?

但大家對"愛不到就殺了你"是發生在異性戀身上
只會覺得這男的/這女的真是可怕、沒人性、喪心病狂
大家只是罵罵而已 誰會去追究她的性取向
反而因為這樣 同志就得在背負一些污名(搞同性戀的都好可怕)

像這些感情關係問題異性戀會發生
同性戀當然也會發生
只是我不懂為什麼這樣的問題
只是換個性向 婚姻管理就會變比較複雜?
只是換個同性別的 到底是複雜在哪

-----
你們覺得現在並沒有歧視同志
但在你們不知道的另一邊 同志歧視還是在進行的
(其實整串討論串看完 還會覺得並沒有在歧視嗎?)

其實同志遊行並不是在只追求婚姻權
是想讓人看到現實上有很多同志 跟一般人無異
只是愛個同性別的人 卻有天地一樣的差別
只要求 不要覺得奇怪 同志們跟一般人無異


BTW
同志遊行並不是只有同性戀
還有跨性別+雙性戀....等
yyhhtt1989 wrote:
你不是同志 你當然體會不到那些不平等以及歧視的眼光
舉例來說
當你的好友發現 你跟一個同性別的人交往(你們還很相愛)
你的朋友只說一句你好噁心 之後你們以前的好交情都不見了
你說這些不是當事人 你們哪會知道
...(恕刪)

相同情形,異性戀尤其男生被發好人卡,被女生說很噁心,被女生斷絕交往的也很多。這並不是不平等以及歧視。

我最近聽一個高一生說:很誇張我們班做自我介紹時,有一個同學說他(男)是同性戀。
我問高中生:這樣你們班有人排斥他嗎?你會排斥他嗎?
高中生說:班上沒人會排斥他阿?
我想他們班上這個同意戀者很陽光,不會隱瞞自己,所以大家也都很能夠接受他。

yyhhtt1989 wrote:
在台灣繳稅工作該做的都沒減少 為何要特殊證明
你這樣說只是歧視 特意的讓人去區別說拿這個證明的就是同性戀
跟我們是不同種類的人...(恕刪)

不同性別本就有差異,男生女生哪裡是完全一樣。
為何有同性戀異性戀的名詞產生,為何會有男生女生名詞產生,就是因為有差異。


yyhhtt1989 wrote: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同志上 卻標記危險同志情人
誰看到這樣的標題 會對同志有好印象?...(恕刪)

危險情人這四個字,常在水果報出現,不是專屬於同性戀。

yyhhtt1989 wrote:
像這些感情關係問題異性戀會發生
同性戀當然也會發生
只是我不懂為什麼這樣的問題
只是換個性向 婚姻管理就會變比較複雜?
只是換個同性別的 到底是複雜在哪...(恕刪)

會不會複雜要用哪一種方式區別男和女。當然這可能是異行戀人的看法


不平等和歧視本就是人類社會所有的,而且也不是只存在同性戀而已,社會上貧窮和富有、聰明和笨、健康和身障、美麗和醜陋..這些情況都有可能會產生不平等和歧視。

嘴巴長在別人身上,他人說甚麼又如和,同性戀沒必要一定要別人認同,重要是你只要自己認為是對的,對社會有意的,做自己就好了,其實社會多數人並不會有不平等和歧視。自己要迎向陽光才是重要的。



To StefanL
1.的確分男廁女廁的大多都在公共場所,在家裡面沒有在分.家裡的廁所就有如,今天絕對沒有人有權力禁止同性戀者私底下辦喜酒辦婚禮(但這都只是儀式沒有法律效力),你要怎麼樣辦要怎麼樣慶祝那是個人的私事沒有人有權過問(就好比在家上廁所,你要站著還是坐著或是倒立如廁都沒有人能管).但是今天你到公共場合,就必須照著公共的規範來走.談到真正的法律上的結婚,就不只是有關乎於兩個人的事情了,因為法律上結了婚後,很多事情就會關係到更多的人.比如說,稅法,結了婚的所需繳的稅可能會比單身的少(我只是在舉例結了婚和沒結婚在法律上先後的差別,跟同性戀不同性戀沒關)
所以我覺得還是有分別的婚姻法來管理異性戀和同性戀比較好.
Reply
你能指出異性戀婚姻與同性戀婚姻的不同之處如何造成現行以異性戀為主的法律婚姻制度有所衝突嗎?即使有,衝突有大到一定要分開規範嗎?
其實「婚姻」這個名詞就像「廁所」,你一定要區分成「男廁」「女廁」其實也無可厚非,但那個區分的目的或是那個潛規則是什麼?在公共場合區分男女廁的目的說穿了,無非就是怕男性對女性「圖謀不軌」罷了,你所謂的生理上的區別其實根本不是問題,這也就是為什麼一般人在自己家裏不會一間女廁一間男廁的道理,但我們若回到異同婚姻的法律名稱上來討論,我好奇的是,那個說不出口的潛規則是什麼?


2&3.我覺得今天很多同性戀訴求的地位上的平等很多都是無稽之談.
同性戀在台灣並沒有地位上的不平等,因為,於教育,今天同性戀不會因為他/她是同性戀的身分不能去上學,或是考上台大卻因為同性戀的身分被拒絕入學;於食,沒有餐廳會因為你是同性戀不讓你進去吃飯,也沒有餐廳有張貼任何公告說不歡迎同性戀顧客;於衣,台灣沒有規定同性戀要配戴什麼特殊的識別證件;於住,沒有一個鄉里有投票說拒絕同性戀入住;於行,任何交通運輸有歧視同性戀.
所以,請同性戀的朋友不要在一直打悲情牌,悲情牌都是在無理取鬧.不要把自己說的好像很弱勢,其實以目前來說,你們所擁有的權利(結婚除外,因此我支持同性婚姻法規的制定,不能跟愛的人結為連理的確很慘)但是很多時候我覺得同性戀的朋友常常會說覺得被周遭的人另眼相待,這大多時候都是自己心理的那一關過不了,自己想像出來的.就算是真的被周遭的注目也是因為你特別,就像是走在街上特別高的人(190cm+)或是特別帥或是特別漂亮的人都會因為特別特殊會被旁人多看一兩眼,這個算是歧視嗎?我不覺得.

Reply
你這些都只是枱面上的說法罷了,有看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怎麼寫的嗎?
讓我們來聽聽現實世界中他們說的
華視新聞雜誌
這個連結是華視的新聞節目 覺得太長 請直接從片子6分50秒開始看,你會發現有多少學子因為性向問題遭到不當的對待
還有這則新聞報導
台灣立報
請注意當事人自己說的
葉乃豪無奈的說,他即使在多家媒體專訪時宣稱自己的同志身分,卻沒有任何一家媒體報導。
另外你知道為周美青設計禮服的吳季剛也是公開的同性戀嗎?有興趣你回去看當初的媒體報導,也是略而不談
為什麼正面的事沒有一家媒體要在當事人前面冠上同志?即使當事人一再宣稱也刻意忽視
而當負面的事情發生時.像是殺人,吸毒等等,當事人沒有自己爆料,也一定要在標題上加同志二個字?
我們說媒體在報導事情時,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要平衡報導,讓正反的意見都可以完整的揭露出來,但是在同性戀這個議題上,新聞媒體多是對情殺,或吸毒等犯罪負面事件前面冠上一個沒有實質關聯性的”同志”標題,這本身已經很不妥了,然後對於願意在得獎時願意公開自己同性戀身份,希望能讓同志形象獲得平反的葉乃豪同學,卻又故意”消音”
對不知情的閱讀大眾長久以來用這種”微洗腦”的方式來置入同性戀=毒=淫亂的形象,對強拍性愛光碟的李宗瑞,婚外情立委吳育昇,疑似嗑藥的謝和弦,酒後暴走的Makyo等等族繁不及備載的異性戀們,什麼時候會在標題前面加”異性戀”三個字?


4.請問現在同性戀是不被允許投票嗎?為什麼你們的參政權有被剝奪?今天同性戀想要去選總統或是立委,去抱個名就可以參選了,沒有歧視沒有剝奪參政權之說.
為什麼原住民會有立委的保留名額,那是因為大多數原住民住在部落山區或是台灣東部,在那邊教育資源和行政資源上面比較匱乏,所以比較在西部的民眾來說,在先天上原住民會有比較不平等的機會.再說,為什麼殘障的朋友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很明顯的就是他們相對於好手好腳的人來說不管在就業還是一般的食衣住行上都是比較不方便和缺乏資源.所以有立其權益保障法之必要.話說回來,身為同性戀的朋友,你們其實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你們所獲得的教育資源,政治資源都跟我們一般人一樣,因此你們有什麼必要要求立特別保護法?是不是要變成以後只要在我是同性戀的選項裡打勾,聯考(基測)還能加分,這樣你們才高興?
Reply
這段的回覆看得出來你情緒很激動,以致於有一點語無倫次了,一方面認為同性戀跟一般人一樣,有什麼資格要求立特別保護法,一方面又把我沒說的聯考加分的帽子給扣上了,如果你真的有把”我”在整棟樓的有關回覆都看過,你就會發現這個要求並不是我的主打!!!
我的原文是
對於很鍾情於另立一個什麼同性戀或同志什麼法的,不然請你們支持同性戀參政權保障法好了,保障我們同性戀參政的"權力",保障我們在立法院的名額,這個我絕對沒有意見,拜託了
注意到了嗎?我說的是如果你們真的就這麼的執意要強調異同之別,那就另立一個參政權保障法好了,然後我就等著讓你們自己來表態是不是真的心口如一,結果不意外的,我們大家都看到也都認清了,一方面說我們都一樣沒資格要求立特別法保護,一方面又說我們的婚姻法律制度就一定要分開立法規範,這到底是什麼樣的
思維可以導出這樣的結論呢?
然後再延伸到同性戀參選立委是不是可以立法保障名額的話題上來看,來檢視我的要求是不是真的如你所說,是完全沒必要的?
首先你忘了提到我們憲法明訂對婦女立委的保障名額,若照你所說,難道今天女性同胞不能讀書,不能投票,住在山區等偏遠地方,還是身心有障礙等理由所以憲法要給婦女保障名額?都不是嘛,對不對?所以光這一點就能駁倒你了
再來,如果都可以給婦女保障名額了,而相較之下,男女雙方的人口比例大致上是對等,但同性戀人口的比例目前通說大約就是10%這麼多,而立委選舉自改採「單一選區二票制」之後,每一選區只選一名得票數最多的,第2~N名就是輸家,也就是說在「理論上」,當地選區的同性戀朋友不論怎麼集中火力投票,也極難獲得足夠的選票當選立委;在「現實層面上」目前台灣也的確沒有一個候選人是在選前公開同性戀身份,然後獲得當選的,以一個佔所有人口10%的選民結構來說,竟連一個同性戀身份的立委都沒有出現過,你說要求立法保障名額,真的沒有考量的餘地嗎?


話說的有點重,但是希望你能參考參考.
Reply
你說的話一點都不重耶……真的

firedragon wrote:
愛滋跟同性沒有絕對關係....


我每每去捐血,其中一條要簽的,就是

"有沒有近期與同性的性行為??"



這一條,我問護士,同性戀性行為怎麼會跟愛滋有關??

連護士都笑而不答.,



台灣的衛生單位都這麼八股了??

一般平民百姓那會知道這麼多...??


等到國內同性族群多到一個程度
自然會有政客出櫃相挺啦!(不過是真的還是假的就不知道了)

在這邊跟網友嘴跑有甚麼用...

.........

不反對
只要不是要把權力無限上綱就好了,立一些奇奇怪怪的什麼保護法浪費社會資源就好了

swabber wrote:
嘴巴長在別人身上,他人說甚麼又如和,同性戀沒必要一定要別人認同,重要是你只要自己認為是對的,對社會有意的,做自己就好了,其實社會多數人並不會有不平等和歧視。自己要迎向陽光才是重要的。
...(恕刪)


同志有沒有受到歧視 並不是異性戀說沒有就沒有
這跟政府說 勞工的權益已經受到全面保護一樣
重點是 勞工要有感受到

而且全篇討論串 一堆人有意無意在言語上調侃同志族群
就可以知道台灣要做到同志不會受到歧視
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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