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33625 wrote:
1. 等你腦袋秀逗時...(恕刪)
我婚後存摺印章都交給老婆
小時候窮怕了 我蠻省的 一個月自己開銷不到一萬
當時入月大約5-6萬 太太也上班 月薪約4萬
投資的店每個月分紅大約2-3萬
這樣過了幾年 存款剩6萬
我不否認家庭當然有其他開銷 但每個月給父母跟房貸加起來才3萬
當時也還沒生小孩
後來錢我就自己管了
鐵馬豬 wrote:
她的消費邏輯是絕對不花錢在男朋友身上,哪怕是20元的小飲料(我們還曾經因為這個大吵一架),她對花在兩個人之間的費用算得非常精細,就連她從台北到中壢來找我的來回火車錢,她也都還會向我要回去。出去吃飯我當然多半也都是直接幫她負擔掉這筆費用,公司常常有發工作獎金(有時候是sogo禮券),我也是帶她去sogo吃好一點的。但是,反觀她花在兩個人之間的費用,真的可以說是『零』,有時候真的需要他花到一點小錢她也會變得很不開心。但是,她可以花大錢跟朋友出去吃大餐、狂歡、玩交換禮物、喝酒、做頭髮。我會覺得你把這些錢少花一些,不就可以避免每個月薪水用盡的窘境嗎? 但是她總是會以更激烈的方式來回應我,搞得我到最後也都不想多去過問她消費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