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759 wrote:
對方不要和解
或許原告
真的跟樓主有血海深仇?
不是用錢可以衡量的吧
...(恕刪)
唉!!! 看起來樓主這下子是躲不過牢獄之災了~~

寶`寶 wrote:
我:心理想(那態度根本就是要叫我認罪)
檢察官:我沒有叫你要認罪喔 你可以不認罪得回答 當然對方有什麼證據 我不能告訴你
我:我不想認罪 但是 妳補了這一句 不就擺明 對方有證據 我沒證據可以 擺脫自己得嫌疑
最後 我就說 我認罪
檢察官:那你承認 你有未得到她得同意 而性行為
我:回答 我有得到 但是我認罪
檢察官:你都認罪 還說有得到她同意 這怎說得過去
我:沉默
檢察官:重新發問 你有沒有得她得允許
我:心理(剛剛回答 妳都不接受了) 回答:沒有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