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rungsha wrote:
吃飯答應也沒代表什麼啊!
反正你們本就住在一起!
我的意思是要她給你一個"名分"~
到底她承認是否為你女朋友!
若同意~則賀喜貓大成功!
若否決~那她為何還敢持續住你那裏?
是該時候給她一些壓力!
...(恕刪)
我這邊要宣導一下,我跟她並沒有天天住在一起
她偶爾還是會回家住的,比如這兩天....雖然每次回家都不情不願的
至於"名份"與"壓力"的問題,我想我一開始就有跟她約法三章,在三種狀況下就不方便再借住
她也知道,而且也跟我多次確認過,我的答案都是一樣
看著辦吧,地球資源可不是會永續免費供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