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ght701211 wrote:律師說可以以公然搶劫方面來寫,那個警員寫搶劫寫成偷竊,真的是白目想吃案,後來他跟我說不然打電話請當事人過來談,那個男的真的過來,還帶了民代,真XXXXX,撇的一乾二淨,說是幫那個女的搬家,把所以責任推給他,民代還說這個報案一定要有人扛 果然是官官相護明明就是公然搶劫還找民代來處理公佈錄影帶啦公佈民代姓名那個民代是搞不清楚狀況吧有沒有搞錯啊還威脅咧公佈民代姓名啦
佩服你的勇氣,將自己的事情PO上網來~想必是到臨界點需要發洩~只是民代都出來了...那男的是怎樣..?還不覺得他自己理虧?大聲的就贏!?總之...加油! 不能被打敗~有理的就要撐到底!!!就是時間拉長點~ Figh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