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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myloves請道歉

自我意識在個體發展中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自我意識是認識外界客觀事物的條件。一個人如果還不知道自己,也無法把自己與周圍相區別時,他就不可能認識外界客觀事物。其次,自我意識是人的自覺性、自控力的前提,對自我教育有推動作用。人只有意識到自己是誰,應該做什麼的時候,才會自覺自律地去行動。一個人意識到自己的長處和不足,就有助於他發揚優點,剋服缺點,取得自我教育積極的效果。再次,自我意識是改造自身主觀因素的途徑,它使人能不斷地自我監督、自我修養、自我完善。可見,自我意識影響著人的道德判斷和個性的形成,尤其對個性傾向性的形成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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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罵人是個人修養問題,不要牽涉到心理學
論文請標明出處

知識就是力量


15字
pure boy wrote:
她並沒有多老喔她朋友...(恕刪)


有想法的七年級生??在哪裡??

我只看到自我感覺良好又愛辯解的女生耶

預設立場...恩恩
法律問題請教一下

如果私訊罵人白癡都告不贏的話

那麼收到這種罵人的簡訊要怎麼辦阿

笑一笑自己吞下去嗎

那不是要罵人用私訊丟來丟去就好?

不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嗎?

(小妹妹現在應該在螢幕前偷笑...又不用拉下臉道歉...又不怕被告上法庭)
這邊的叔叔跟阿姨都怪怪的,還好我出淤泥而不染。

cash.fire wrote:
但dearmyloves私人訊息的主題為"你這種白痴就是造成心理學不可否證的元兇"
請dearmyloves針對私人訊息主題向我道歉

私人訊息原文如下

編號: #12799838
主題: 你這種白痴就是造成心理學不可否證的元兇
寄件人: dearmyloves (#1823619)
時間: 2010-12-30 17:06
...(恕刪)


>>>

個人認為這個私人訊息

並沒有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

另外其實大部份的人對可否證之心理科學

說是白痴 , 也並不為過

除非 cash.fire 是這方面的專家

>>>

cash.fire 在本討論內 , 寫了許多....很抱歉(他很有禮貌)

其實道歉也沒那麼難

退一步海闊天空 , dearmyloves 要勇敢一點

>>>

網路文章 , 寫的跟實際行為 , 會有落差

就好像人想的 , 跟實際會作的 , 也是南轅北轍

大家實在無需過於批判

每個人都要為自個的行為負責 , 而其結果也自個嘗

套一句大家說的 ...認真就輸了





darren0727 wrote:
法律問題請教一下如果...(恕刪)


就一般法律常識而言
收到這樣的東西只能看看就好,因為基本上這種單純兩個仇人互罵法律並沒有干涉。

不過就我們事務所的角度來看
若真的要對對方提出有效的告訴,
你可以策略性的引誘對方講出"恐嚇"的言詞或簡訊,這個罪名就非常嚴重了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其實這篇扯了這麼長

重點在於樓主要那位小姐道歉吧

不管爭什麼理論

pm罵人白痴就是不對

只要針對這個點道歉就好了

其他的不是那麼重要了吧

無法接受別人的論點還罵人白痴

態度真不可取
我只是個平凡的女孩...喵~

dougmichelle2001 wrote:
為什麼這麼多人可以不明事理的就開罵呢?

私人訊息裡面就算出現不雅字眼,也跟誹謗和公然侮辱無關啊! 除非有恐嚇行為,不然是不構成罪的~

樓主這麼想改變一個男人
你們這些局外人這樣給他體無完膚,這麼多男人欺負一個女人是不是太過份啦?...(恕刪)

我看你在這篇和另外一篇有蠻多則發言鼓勵她去找花花公子

偶而再幫她說一下話

是不是想讓她照著你想要的方向走 ?

她只不過黑了你

有甚麼深仇大恨嗎 ?

有需要這樣嗎 ?




世界有很多想法本來就是萬有的沒有一定的定律,罵人者本來就先不對在先,說聲抱歉有很難嗎??
爭輸贏一點幫助沒有。

dearmyloves wrote:
不需要阿樓主本來就不...(恕刪)


這話是不大對。你惡言出口在先,那就應當負責。

不管他的目的在哪裡,不管這件事的本質是甚麼,單從deontological的道德操守思維來看,社會的道德操守原則不贊同惡意貶低他人,代表最低操守底線的法律也不贊同這方面的舉止,因此你應該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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